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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每一克毒品的证据

点击:0时间:2023-07-31 09:29:41

晓今+一份缘

今年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第30个国际禁毒日。30年来,禁毒,这场看似没有硝烟的战争,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而消停,而是凭借网络等新技术手段逐年升级。

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近期发布的报告看,受国际毒潮和国内多种涉毒因素的影响,上海重大毒品案件仍呈上升趋势,毒品案件数量亦逐年上升。2014年以来,该院共批准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125件224人,其中157名毒品罪犯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自去年6月国际禁毒日以来,该院共受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44件67人,审查起诉28件52人,判决17件35人。

上海市检一分院公诉处处长邵志才告诉记者,目前,毒品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个案毒品数量大;涉毒犯罪人数较多;犯罪手法、类型逐年升级;毒品案件补证困难。

如何将此类社会危害巨大的案件办成铁案,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此,一分院建立了专人办理机制,由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专门办理,快捕快诉,及时从严惩治毒品犯罪。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诉前沟通,共同研究探讨毒品案件的证据规格、法律适用等疑难复杂问题。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公诉检察官们以“零容忍”对付“零口供”,把“每一克毒品的证据”落到实处,固定起完整的证据链,终将贩毒分子绳之以法。

公诉人谢建功:一个小心愿

2016年8月,我受理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郭某受一名绰号为“大狼”的人指使,到浙江省嘉善市与前来进行毒品交易的吴某接应时,被缉毒民警抓获。

2016年7月至10月间,我处另外两名承办人先后办理了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携带大宗毒品分别从深圳、武汉等地到上海,欲将毒品同样贩卖给一名绰号为“大狼”的下家,被缉毒民警抓获。

三起毒品犯罪案件的毒品最终去向均指向“大狼”,难道是巧合?职业敏感告诉我,该“大狼”可能为同一人。后经对关联案件中多份辨认笔录反复进行比对,最终确定上述三起涉毒案件中的焦点人物“大狼”系同一人,即具有多次犯罪前科,且系累犯的向圣军。

几个月来,向圣军、“大狼”的名字时刻萦绕在我的脑海,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我的心头,我坚信,也有一个心愿:一定让向圣军绳之以法!办案间隙,我会同处领导多次与公安侦查人员进行沟通,并敦促、了解对向圣军的抓捕情况,缉毒干警明确表态:已撒下天罗地网,待时机成熟时立即收网!

2016年11月底,捷报传来,毒枭向圣军落网了!该案移送我院后,处领导将该案交由我办理,我知道完成我心愿的机会来了。为了将该案办好、办成铁案,我院分管领导、处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谋划办案思路、拟定办案方略,在证据把控上、案件定性上均提出了指導性意见。作为承办人,我知道将要面临一场硬仗,深感责任重大。

我第一次提审向圣军时,意料之中,其拒绝认罪,避重就轻,百般抵赖,并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对抗审讯。为了让向圣军低头认罪,打消其负隅顽抗伎俩,我加大了证据审查力度,特别是再次对向圣军两部手机中的几百条短信内容进行逐条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了向圣军为贩卖而向他人购买10余公斤冰毒的犯罪事实,为成功起诉此案增添了重要砝码。

2017年3月,我院以向圣军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5月,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尤其是公诉人当庭宣读向圣军亲自收、发的毒品交易短信记录时,其从惊鄂、沮丧到无奈,从狡黠、傲慢到胆怯的神情表现,在一步步地戏剧性上演!向圣军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傲气的“大狼”也变成了乞怜的“病猫”,其当庭表示认罪。

公诉人孙惟文:一个也别想逃

2015年11月中旬,毒贩张国庆在广州将装有七大包冰毒的黑色手提包交给接其指令赶至广州的向阳,并指使向阳携带毒品乘坐客车至湖南长沙与吴旭等人汇合。同时,张国庆指令吴旭在长沙雇佣刘海建驾车在长沙接应向阳,并将向阳及毒品运送至上海,张国庆自己则乘飞机从直接广州飞抵上海准备接货。

一张精心策划的人货分离的贩毒链似乎环环相扣,无懈可击。与此同时,缉毒人员也在第一时间掌握了犯罪分子的动静,缉毒行动开始了。

从长沙开往上海途中,吴旭、刘海健轮流驾驶车辆,其间,由向阳从黑色手提包内抠出少量毒品供吴旭、刘海健吸食提神,吴旭还指使其在上海的朋友驾车接应已抵达上海的张国庆。

11月15日17时许,在沪昆高速上海枫泾道口服务区,当张国庆走近刘海建驾驶的白色起亚轿车打开后备箱时,二人均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在该车后排座位上查获黑色手提包一只,包内装有七大包白色晶体。经检验,白色晶体重7146.03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含量为79.13%。

此案报送我院审查起诉后发现,吴旭因在公安人员收网之前先行离开毒品交接现场而逃脱。吴有参与运毒的重大嫌疑!据此,我院要求公安机关将吴旭依法追诉到案。

2016年12月26日,湖南公安机关在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中抓获吴旭,通过网上比对后,将其移送本市公安机关。吴到案后仅供认非法制造枪支的事实,始终否认运输毒品。针对其辩解,承办人认真审查在案证据,严谨分析犯罪细节,有力论证了吴旭在明知毒品的情况下伙同张国庆、向阳等人将7千余克冰毒运输至上海,同时认定其参与非法制造枪支3支、弹药85发、枪支散件120套,犯罪情节严重,又系累犯,应数罪并罚。据此,于今年4月12日,对被告人吴旭提起公诉。

在一审法庭上,吴旭面对公诉人的讯问、示证及对证据的精密论证后,一反到案后始终否认运毒的“常态”,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对其从轻量刑。

公诉人龚琳呐:一克也别想赖

我办理起诉的吴纪礼、赵高、陈进士、陈炳桂贩毒案,今年2月一审判决吴纪礼死刑立即执行,其余三位被告均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为什么要判得如此之重?因为涉案毒品的数量高达9万3千3百余克。其中吴纪礼更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三次贩卖毒品,高达80余公斤。由于此案涉案人员较多,数量巨大,因此,属于公安部督办案件。

这四名被告归案后,知道自己所涉毒品数量巨大,均有不同程度的对抗情绪,比如:我们去提审陈炳桂,核实身份信息时,问他姓名,他说“你觉得呢”,问他户籍所在地,他说“不知道,难道还敢判我死刑?”

此外,由于这起案件,涉及的人物较多,数额较大,并由两个侦查机关查办,因此,梳理证据和证据补强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克服这些困难,院处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协调研究,处理多次召开主任检察官联席会议,群策群力,出谋划策。

在数次提审被告,从心理上对他们进行攻势,以此,慢慢消除他们的抵抗情绪,如陈炳桂,虽然到了庭审阶段,他还是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我们对他采取政策攻势,称如果按吸毒人员一天吸食1克毒品来算,他参与的12公斤毒品可以供10个吸毒人员吸食3年多,让他认识到他的行为祸害了多少家庭、造成了多大的社会危害,慢慢他开始消除了对抗情绪;由于本案由两个侦查机关侦破,为了进一步补强证据,承办人主动和关联案件的检察官联系,调取相关证据,在一系列的讯问、调查、取证后,我们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

公诉人李东:一招制“隐身”

这是我进入检察院第4年年底收的一个毒品案子。这个案子是公安人员在办理其他毒品案件时发现的线索,当时得知即将有大批毒品运至上海。经过侦查,发现了夏某等5人组成的贩毒团伙,而且这伙人曾多次通过快递方式从广东购进毒品并在上海进行贩卖,分工组织也非常明确。

根据侦查员反映,此次该5人又再次准备从广东通过快递方式购进大量毒品,而且快递单的收件人还竟然用了一个死人的名字!并且还专门更换了手机及电话号码。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这帮犯罪分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上海警方已悄悄地在快递站附近设下了天罗地网。

但该犯罪团伙真的可谓狡猾,在得知包裹抵达上海后,并未急着取货,而是派出了他们的侦察兵夏某和李某某2人前往快递站进行探查。

看着前来的夏某和李某某2人围着快递站来回转就是不取货,公安人员一头雾水,同期,快递公司也接到犯罪嫌疑人管某某的電话,要求进行送货至某小区。警方立刻察觉异常,当即决断不能送货,必须立即进行抓捕。侦查人员兵分多路,在快递站门口、小区内等处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到案,并从快递包裹中当场查获17余公斤冰毒。

本案所体现出来的团伙作案、人货分离、单线联系、暗语丛生、无卡存款等特点与以往毒品案件都不同。而且由于提前抓捕的缘故,所以5人到案后都做零口供,均辩称毒品包裹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万丈高楼平地起,我接手此案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锁定案件基础事实。在审查完毕全部卷宗后,我对5名犯罪嫌疑人一一进行提审,虽然5人均做无罪辩解,但案件基础事实如5人之间的关系、案发时的地理位置、所使用的手机号码等内容,已用笔录的方式来加以固定。我做的第二件事便是锁定犯罪意图。涉案扣押了5人十几部手机,但均尚未做过鉴定通过鉴定部门对涉案手机进行鉴定后查出该犯罪团伙与毒品上家沟通联络的内容。第三件事是通过对监控录像、行驶轨迹等客观证据的分析,有力驳斥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虚假性和不合常理性。

此外,还通过与公安人员的通力配合查实了本案毒资的去向,通过取款人的证言结合银行流水明细等多项客观证据,有力证实了本案毒资的去向。其间,我们还做了许多诸如犯罪团伙研究、召开研讨会等工作,在处领导、院领导的支持下,最终使本案得以顺利起诉。

为了庭审的顺利进行及取得良好效果,我们向法院申请了侦查人员的出庭。最终确定由侦查人员以双向视频(屏蔽侦查人员面貌)的方式参与当庭作证。证据链的环环相扣,有力驳斥了5名被告人的虚假辩解,最终使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标签: 毒品 案件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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