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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债办学,应追究政府投入不足

点击:0时间:2023-08-02 14:07:45

熊丙奇

搞一两所好学校,是希望一俊遮百丑,可搞好一两所学校,是并不困难的,要建好每所学校,才是真正的挑战。

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该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后,于去年年底印发。

我国贫困地区的教育建设,通常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形象工程”,地方政府不是花力气整体改变教育的贫困局面,而是抓一两项“形象工程”,以此展示工作的业绩;二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和使用资金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一边缺钱、一边乱花钱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一次出台的《意见》,可以说明确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要求杜绝超标准建设和奢华浪费,不得将财政资金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拉大教育差距;同时严禁举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等。要落实以上这些要求,还必须完善工作机制,包括经费投入机制和监督机制。

首先,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必须建立科学、民主的教育决策机制,在乡村地区,实施村民自治。具体而言,对于该把钱用到何处,应该听取村民的意见,而不应该由政府部门说了算。贫困地区缺钱,可是却拿扶贫资金建豪华办公楼的事频频发生,这提醒大家,如果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国家用于发展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也可能用于弄豪华校舍,也许有人会说,弄豪华校舍总比弄豪华办公楼好,但除了有“形象工程”的意义外,并不能真正改变农村教育的薄弱生态。地方政府乐于在发展教育时,搞一两所好学校,是希望一俊遮百丑,可搞好一两所学校,是并不困难的,要建好每所学校,才是真正的挑战,而且,在建设超标、豪华校舍中,还可能出现腐败问题。

改善我国农村教育的薄弱局面,比建校舍更重要的是建设师资队伍,高素质的师资匮乏,是我国贫困地区教育的短板,而建设师资队伍,最根本的做法,是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的待遇,目前看来,在农村、贫困地区,政府部门发展教育,还存在重基础建设、重硬件投入,而轻师资建设的问题,乡村教师的待遇虽有提高,但整体还很低,不足以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

其次,所有经费必须公开、透明,包括国家转移支付经费、省级财政统筹经费、县财政拨付等,只有公开各级财政的投入,才能让公众监督政府履行投入责任,同时,还要公开所有经费的开支细目,避免在使用经费过程中出现挤占、挪用、侵占等违法问题。

这次意见明确严禁举债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改善办学条件,十分重要。我国贫困地区发展义务教育,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举债办学的情况,这是政府部门投入不足的结果,不但导致学校债务缠身,陷入债务纠纷,还让教师的待遇朝不保夕,其一。要避免在发展贫困地区教育时,出现新的举债办学的情况,政府部门必须履行投入责任,保障办学经费。换言之,只要某些出现举债办学的情况,就应该追究政府部门投入不足的责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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