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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传统文化 践行文化自信

点击:0时间:2023-09-07 08:22:49

康建国

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对一些村镇牧区古建筑、古遗址文物的保护和发展带来冲击。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对这项工作的开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任务。做好文化遗产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统筹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在坚持保护的前提下推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是我们的基本原则。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利用,是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践行文化自信的重要方面。

一、我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状

我区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不仅有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遗址、万里长城,还有红山文化、辽上京、王昭君墓、居延遗址等203处(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319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众多有待发现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要文化遗产。

相较于其他先进省市,我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正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文化遗存就在农田村镇之中,农业活动和乡村建设、城镇化发展对这些遗存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影响。我区文化遗产保护较好,但部分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商业化严重的倾向。例如一些寺庙等宗教场所文化遗产展示的功能因被进行了盈利性开发而遭到破坏,甚至一些原本没有宗教遗存的地方也修建了宗教建筑或塑像。

我们看到一些省区开发的文化遗址,以长城为例,真正的长城遗存难以发现,取而代之的是新修建的仿古长城。修建仿古长城在破坏文化遗存的同时,也让长城失去了作为文化遗产所应展示的原本文化价值。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对文化遗产开发的初衷都没有得到体现。文化遗产在这一过程中遭受了不可逆的破坏,甚为可惜。我区一些文化遗存开发项目也有这样的倾向和行动,要早制止、早预防。

二、草原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价值

(一)传承历史与文化是文化遗产最重要、最核心的价值。文化遗产是承载历史信息和传统文化的活的载体,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是人类社会生生不息向前发展的动力源泉。

(二)传播知识、教化民众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社会价值。文化遗产是群众获取历史知识、浸润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是当地群众文化自豪感和凝聚力的源泉,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粘合剂,也是宣傳和展示本土文化的最有力见证和最佳方式。它的社会价值还体现在教育上,是群众社科普及地和传统文化的学习渠道。

(三)历史记忆与人类情感的载体让其拥有了开发旅游的经济价值。文化遗产承载了太多的历史记忆,因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让它有了重要的旅游价值。有些文化遗产因地势、地形等自然因素还有了较强的可观赏性,可以和登山、健身、户外运动等旅游项目相联系。还有些文化遗产地处偏远山区,符合人民群众寻根访古、回归自然的心理需要,成为了人们喜欢和向往的旅游目的地。

(四)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共有财富,是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话题。我国《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明确提出:“千百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薪火相传,推进了人类文明进步,是促进沿线各国繁荣发展的重要纽带,是东西方交流合作的象征,是世界各国共有的历史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沿线各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文化财富,终将成为各国、各族人民相互沟通和交流的重要主题,成为各国、各族人民友好交流的最佳媒介。

我区地处我国正北方的草原地带,历史上北方草原地区及草原民族为丝绸之路的存在和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草原上生活繁衍的人民,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独特的草原文化。草原文化与中国其他地域文化一样,都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草原广阔,并同西伯利亚草原、西亚草原相连互通。西亚、中亚的文明经过我国北方草原这一丝绸之路中间地带传进中原,而华夏文明也通过这里传播得更远。内蒙古是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原文化遗产必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特别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设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文化遗产保护与统筹开发的建议与措施

(一)保护和保留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是最大前提。文化遗产最主要的价值是文化价值,代表着当地的文化积淀,体现着一个地区的文化底蕴。文化遗产通过直观形象的展示,成为教育民众、传播文化的最好载体。我们看到生活在传统文化名城的群众,对自己的文化有着天然的自豪感,对自己城市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津津乐道。这样的城市有较强的凝聚力,群众对文化的追求和向往更高,对自己生活有较强烈的满足感。所以把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机融合在一起才是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最佳途径。

(二)推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将文化遗产保护同国家精准脱贫工程、美丽乡村(镇)建设工程、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建设工程结合起来,将文化旅游、健身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资源结合起来,将艺术采风基地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国际交流文化展示基地建设等综合保护与开发措施结合起来,在最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发挥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实现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当前有效保护文化遗产、最大程度展现文化遗产价值,并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合理途径。

目前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旅游开发中存在着许多不合理、急功近利的做法,对一些优秀的文化遗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破坏。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的价值和贡献是逐步显现的,急功近利的操作方式只会适得其反。因此,一定要坚决防止打造高大全的文化政绩工程,要准确阐释文化遗产价值,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

当前草原地区的古城遗址考古工作硕果累累,从红山文化的早期聚落遗址到夏家店下层文化的早期城址都有完整的揭露。然而对这些考古发现的深入研究才刚刚开始。特别是其中草原城市的演变过程以及其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更是课题研究的关键内容。另外,匈奴、鲜卑、契丹、蒙古等诸多民族都曾在草原上修筑过都城及城市,都在历史上起过重要的作用,如鲜卑修建的盛乐、平城、“北魏六镇”;契丹修筑的上京、中京、各级州县城址;蒙古族修筑的哈拉和林、元上都、集宁路、全宁路、应昌路等城址。如何读懂这些“废墟”故事,如何将其中的优秀文化继承与延续,如何保护开发与利用这些珍贵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财富,这不仅关系到当前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更关系到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精神文化需要。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草原文化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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