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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江苏建设

点击:0时间:2023-09-16 06:02:18

王燕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站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立法、执法、司法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了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为推动这个《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前不久,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又专门下发了重点项目分工方案。从江苏来看,省委把这项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让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各方面工作呈现出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但也要看到,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相比,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法规和政策价值导向不鲜明,一些地方和部门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意识还不强,依法治理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方法手段还不多,全民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进一步创新思路和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江苏建设,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在江苏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科学立法。法律法规体现鲜明价值导向,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立法需求,积极推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地方性立法。注重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法规,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文明行为、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定期清理机制,对与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相适应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制定出台各类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注重政策目标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形成有利于弘扬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和利益引导机制,实现公共政策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严格执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既要靠良法,又要靠善治。要强化社会治理的价值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严格执法,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倡导和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和惩处。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网络空间治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平安江苏建设水平。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誠信缺失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丧失道德良知的现象,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用制度约束和引导人们保持正确的价值判断,树立正义的道德天平。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司法。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公开司法和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各方面,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平正义。要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注重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司法政策,加强司法解释,强化案例指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推动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全民守法。根植于全民心中的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渠道载体和方式方法,引导人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活动,引导他们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当好全社会的表率。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国家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从最能形成共识的“爱、敬、诚、善”入手,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要结合道德风尚高地建设,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广泛开展各类道德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不断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江苏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个方面,需要齐心协力,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研究提出具体思路和政策举措。要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统战部部长)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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