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眼西方保险理赔

点击:0时间:2023-10-17 19:46:40

高荣伟

保险业源于西方,在其3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因为欧美诸国的发展进程以及国情不同,导致其保险理赔的方式呈现出不尽相同的特点。

美国

在美国,为了减少在纠纷中的直接冲突,早在20世纪40年代,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的过程中,就形成了利用独立的第三方处理理赔案件的方法。以汽车保险理赔为例,美国有很多车辆理赔公估公司,他们专门进行车辆理赔公估,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建于1947年的“中立理赔员计划”(Independent Appraisal Plan),任用中立的机动车理赔员对机动车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维修收费标准。1964年成立“机动车损失中立理赔员协会”(IADA),IADA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为机动车的维修及费用制定合理的标准,有效平衡了保险公司、汽车修理厂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美国保险行业以保险理赔主动、迅速、公正、合理著称。作为全美机动车理赔专家的网络组织,IADA专家会员拥有机动车损失评估的专业技能,依据生产厂商的生产特点公正评估,严格遵守行业标准,不会偏向保险公司、维修站或者机动车主人中的任何一方。IADA会员的标准职业准则为:全天候24小时待命,接到任务后24小时内联系车主;接到任务后48小时内,调查查看车辆;如果不能在48小时内查看车辆,向受托人说明;接到任务后72小时内,完成理赔或向受托人报告。

英国

英国法律将保险合同定义为“被保险人同意给付保险人一定的保险费,而保险人则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被保险人由此遭受的损失给予补偿的合同”。英国法律将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定性为最大诚信。《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是最大诚信。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他方可以宣告契约无效。”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在签订合同前,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的一切重要情况。被保险人视为知道在通常业务过程中所应知晓的每一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项告知义务,保险人即可宣布合同无效。”

在英国保险界,保诚集团可谓大名鼎鼎。英国保诚集团在1848年创立,当时命名为英国保诚投资信贷保险公司(Prudential Investment, Loan, and Assurance Company),是英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以诚待客,信守承诺,不仅是保诚的口号,更是保诚150多年历史的写照。英国保诚保险公司成立后,业务迅速发展,1890年初,便成为了英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1912年“泰坦尼克号”悲剧发生时,船上324条性命的承保人正是保诚集团。“泰坦尼克号”遇难可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事件,沉船灾难发生后,保诚公司迅速做出理赔,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赔付14239英镑给遇难者家属,使他们在痛失亲人之后得到些许安慰。14239英镑在今天看来少得可怜,但在100年前,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今,在保诚集团的档案馆,仍保存着这场灾难事件的很多原始资料。

英国保险理赔让投保者感觉保得放心。但也有例外,尤其是近些年来,英国的汽车保费居高不下,尤其是19岁~25岁青年的汽车保险一路上扬,使得很多人买得起一辆二手车,却供不起保险费。例如一辆用了十年的福特售价可能不到2000英镑,一名23岁青年的保险费高达3600英镑。如果是海外留学生(例如持有中国驾照),不仅保险公司不会法外开恩,而且保险费还要再往上加一至二成。在此背景下,代理商动起了歪脑筋。据2011年12月19日《华商报》报道:2011年5月6日早晨,在Aston大学读硕士的中国大陆留学生陈某发现停在屋外的小车被盗。他打电话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而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拒绝理赔。陈某不理解,自己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也已确认他的保单,怎么不予理赔呢?当初买保险时,陈在网上查过,那些大公司都索价3000多英镑。后来听同学说,有一个保险代理商很便宜,能给7折。陈就电话联系,果真是7折。对方服务不仅周到,还上门收钱送保单。陈查了保单,是出自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公司,上面有陈的名字、地址,他确认无疑。当5月6日车辆被盗后,陈某第一时间打电话到保险公司,业务员回答说“你是有保险跟着我们公司”时,陈以为万事大吉了。可他没想到,那个所谓代理商在向保险公司落单时,虚报了陈的真实情况,其中与此案有关联的是陈所住的房子根本没有车库,而代理商则声称陈晚间是把车停在车库里。这显然违背了遵守保险合同最大诚信原则的承诺。

早在100年前,英国保险法就明文订立了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也是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然而,英国保险业发展到今天,一些代理商利欲熏心,早把当年的“最大诚信”原则束之高阁了。据悉,英国2015年保险法(The Insurance Act 2015, UK) 已于2015年2月12日在英国议会获得通过,将于2016年8月生效。在该法里,再次明确了最大诚信原则,要求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承担两方面的义务:告知所有重要事实的义务;如实陈述的义务。被保险人不告知和“误述”都违反了最大诚信义务。

德国

德国保险公司重合同、守信用,宁可倾家荡产也要维护保户的权益。重诚信是德国保险业发展的基石所在。

以安联集团为例。安联保险集团是欧洲最大的保险公司,于1890年在德国柏林成立,至今已有120余年的历史,总部设于德国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市。承保范围包括寿险和健康险,财产险和责任险,并在全球范围内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如今,安联保险集团全球拥有700多个子公司及179946名雇员,拥有全球信用等级评定机构标准普尔(Standar&Poor)“AA+”和美国保险评定机构A.M.Best所评定“A++”高等信用评级。

早在20世纪初,安联就已活跃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安联举世闻名的理赔案如下:1906年美国旧金山大地震 ;1912年“泰坦尼克号”沉没;2001年“911事件”赔付;2005年欧洲水灾赔偿;2005年新奥尔良飓风吹袭赔付等等。

1912年著名的“泰坦尼克号”大型邮轮不幸沉没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船上324条性命的承保人是英国的保诚集团,那么,该艘豪华邮轮的承保人又是谁呢?事实上,“泰坦尼克号”的承保人正是安联保险集团。当时,安联集团总计需要给付该艘豪华邮轮7500万英镑的保险金。这一笔巨款显然超出了当时安联的支付能力,毕竟那时安联才创立不过20余年,但公司毅然通过出售和抵押资产、发动股东拿出自有资产等方式筹措保险金,从而完成了保险合同规定的给付责任。

1985年,前西德曾遭遇一次历史罕见的冰雹袭击,大量的房屋、财产受到损毁,理赔申请接踵而至。在这种情况下,安联作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那就是赔付额在20万欧元以下的申请免去理赔调查,直接开具支票,尽快帮助客户弥补损失,重建家园,这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理赔速度。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之后,安联集团成为赔付额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累计净赔付达15亿欧元之多,但当年集团仍实现了16亿欧元的净收益,这表明安联在重大灾难事件后有雄厚的实力来应对客户的赔付。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