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防治雾霾 守护江苏“蓝天”

点击:0时间:2023-10-22 10:44:15

如何治理雾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江苏既是经济大省,也是雾霾大省,如何加强雾霾防治,保护江苏蓝天,是江苏最大的民生项目之一,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近年江苏雾霾天气频发

江苏是全国最严重的雾霾污染重灾区之一。据国家气象局数据显示:在雾霾天气频发的冬季月份中,2013年1月,全国雾霾平均日数为4.4天,江苏为23.9天,领跑全国,2月份江苏平均雾霾日数为13.7天,超过全国平均值11.1天,仍居全国第一;12月江苏更是频现雾霾天,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多市空气质量处于严重污染级别,PM2.5小时浓度范围最高达到446微克/立方米;另据统计,省会南京2013年雾霾日数更是高达259天,为有气象统计以来的最高值。总体而言,江苏雾霾天气呈现出以下三个特征:

雾和霾日数分化明显,雾霾天数不断上升。据《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3》指出,从1961年~2012年,东经100°以东地区平均年雾霾日数总体呈增加趋势,其中雾日数呈减少趋势,而霾日数呈增加趋势,特别是2011年以来霾日数增加较快,这说明人为造成的灰尘污染“打败”了自然的水气凝聚。以南京地区为例,2013年雾日数为17天,而霾日数却高达242天。

地区间污染差异明显,所致原因各有不同。据《2013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进行日评价,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为60.3%,在13个地级市中,只有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等5市超过这一数值,其余8市都比较低,其中徐州最差,仅为53.6%。从引致的原因来看,苏南5市由于较高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带动人口加速集聚,工业排放和能源消耗偏高,使得地区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等污染物持续超标,空气环境较差;徐州地区因工业结构偏重、煤炭依赖过多,且又被山东枣庄和济宁以及安徽淮北三个燃煤大市包围,大气污染物量非常大。

雾霾季节性分布明显,人为因素与日增多。受江苏气候条件影响,冬季大气低空容易出现“逆温层”,空气交换流通能力变弱,污染物容易被限制在浅层大气中,集聚成雾霾。据江苏2013年气候影响评价摘要统计,2013年全省影响较大的大雾日为19个,其中1~2月17天、12月1天、夏季1天,雾霾季节性分化趋势明显。另外,工业排放、汽车尾气、冬季燃煤取暖和夏季焚烧秸秆等人为因素也是产生雾霾的重要因素。

二、当前江苏产生雾霾的原因分析

能源结构单一,产业结构偏重。目前江苏结构性矛盾突出,工业排放是导致雾霾污染的重要原因。据统计,2013年江苏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达到69%,煤炭消费密度达2000多吨/平方公里;在产业结构方面,2013年第二产业占GDP的比重为49.2%,其中重工业占整个工业的比重达到76%。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产业结构以重工业为主,是导致江苏防治雾霾困难的主要障碍。

人口密度偏高,机动车增速快。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江苏人口密度达767人/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5倍。人口的高密化会加大对能源的消耗,进而会产生大量的污染排放物,加大雾霾污染程度。同时,作为尾气排放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的机动车,2013年江苏机动车保有量达1725.3万辆,比2012年增长12.1万辆。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密度和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的势头仍将会有延续的态势。

区域污染转移,空间扩散严重。区域间大气环流所造成的污染转移和二次污染,会导致周边省域以及北方的雾霾对江苏大气污染造成影响。以徐州为例,徐州空气监测点南临安徽边界距离不到5公里,北接山东边界距离不到30公里,所接壤的枣庄、济宁、淮北三市火力发电厂烟囱林立,而且北部的河南和山东均是煤炭消耗大省,雾霾污染扩散极易对徐州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所涉利益众多,防控雾霾困难重重。雾霾防控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其中所涉既得利益成为阻碍治污的“拦路虎”。以工业排放为例,排污大户难关停、环保监管不到位、工厂夜间偷排、治污设备不运转等问题一直存在。同时,以秸秆禁烧为例,近年来,虽然秸秆焚烧的查禁处罚措施越来越严格,手段也越来越先进,但是秸秆焚烧依旧屡禁不止、时有发生,这主要是因为秸秆焚烧所涉及的利益环节没有疏通,也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和防治办法。

三、江苏防控雾霾污染应“多措并举”

加强考核问责,推进治霾措施落实。推进雾霾治理,政府部门责无旁贷。对此,可利用考核“指挥棒”,建立问责机制,通过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执行、认真考核,以及打破利益链等方式,确保雾霾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制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方案和各项任务,如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减排等,明确时序进度、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进落实,必要时可由省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企业等签署治理大气污染的“责任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单位甚至是个人,建立防治雾霾的责任溯源和追究机制。

运用政策杠杆,降低工业污染排放。工业污染是导致雾霾产生的主要来源。对此,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在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淘汰名单,并由上级部门对各地淘汰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在淘汰关闭、停止整顿等措施的执行下,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是要加快推进企业退城入园,确保工业企业搬离主城区安全防护范围,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在企业搬迁选址和制定搬迁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主导风向与地形地貌,将污染源的辐射半径纳入考量范围。三是要加快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等改造,全面整治并淘汰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进替代能源使用,加快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大力鼓励使用秸秆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替代燃煤。四是要鼓励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这主要是对于传统能源类企业来说,要给予更多的优惠和奖励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以及进行能源二次利用和循环利用等,力争实现“吃干榨净”。

统一布局谋划,完善区域联防联控。目前,江苏虽然已经参与建立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在全国区域防控方面位于前列,但长三角联防联控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此,建议定期召开由长三角区域城市环保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并形成常态化,主要制定排污统一标准以及治污行动纲领等相关事宜,加快形成长三角治理雾霾的联防联控机制。与此同时,目前,“三省一市”污染物排放及PM2.5治理标准并不一致,上海和江苏略高,这虽然有助于起到表率作用,但是在客观上并不利于区域整体治污的协同化。为此,提议“三省一市”要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和总体治霾要求,逐步将排污标准统一和协调,以确保雾霾防治的协同治理,避免出现“跷跷板”现象。同时,可通过建立区域性信息共享,加强省级和市级气象部门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区域监测和预警的长效机制,实现雾霾防治防控的联合预报。

加大秸秆治理,提倡绿色生产生活。治理雾霾、根治秸秆焚烧要转变单一的禁烧措施,打好监管、政策和经济“组合拳”。在监管方面,落实禁烧责任,继续加强科技监测和现场巡查;在政策方面,可将过去用于焚烧监管的人力转变投入到秸秆集中回收中,将过去用于秸秆处理的资金转变投入到秸秆开发利用中,加强对秸秆加工企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在经济方面,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多种方式,如粉碎生产沼气、饲料、培养食用菌等,并密切关注可替代煤炭的秸秆压块燃料在部分地区的电厂和工厂的试用情况,若效果良好的话,可大范围推广实施,将秸秆变为实实在在的财富,以此通过利益杠杆撬动农民回收秸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要加强舆论宣传,提倡绿色生产生活。一方面,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带动社会公众意识到“同呼吸、共责任”的事实;另一方面,要促使企业形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生产方式,减少化石能源的大气排放。另外,还要督促个人自觉践行“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生活式,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共同守护江苏“蓝天”。

〔本文系中国矿业大学董锋副教授承担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碳排放问题研究”成果〕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钱国华

标签: 江苏 秸秆 日数
相关新闻
最新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