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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顺应新常态 开拓发展新局面

点击:0时间:2023-11-11 21:55:11

李逸浩

当前,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进入以速度适宜、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法治加强、民生改善为特征的发展新阶段。新常态催生新机遇,新机遇呼唤新作为。滨海县把新常态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速洼地快崛起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准确把握滨海发展阶段性特点、趋势性特征,更加自觉主动、科学理性地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抓法治、促和谐”各项工作,不断开拓发展新局面。

新常态下增速在换挡,需要把稳中奋进作为发展主题。新常态强调行稳致远,绝不意味着全面降速,绝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发展。要充分认识到滨海沿海开发已经迎来大投入、大建设、大开发的黄金发展期,洼地崛起的进程将会加速,要不盲从、不盲目、不忙乱,既要以理性的思维、冷静的心态从容“换挡”,也要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进取。要坚持洼地崛起的目标定位不变,更加注重提升目标的科学内涵。把滨海发展放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的全省、全市大局中来对标,始终秉持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县、沿海开发主力县、新特产业基地县、城乡统筹先进县、民生和谐幸福县”的目标定位,按照“五个迈上新台阶”的最新要求,拓宽视野眼界,抬高发展标杆,明确努力方向,引领和推动新的实践。要坚持稳中奋进的总体要求不变,更加注重提升速度的合理性。继续以发展速度和质量好于过去、好于全市、好于苏北平均水平为基本要求,将发展速度调在合理区间的上限,将质量效益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做到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不断夯实全面小康的基础。要坚持会战竞赛的推进方法不变,更加注重工作思路的科学性。会战的项目要继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领域来规划和设定,但项目的选择要按照转型升级的要求进行充实完善;会战的机制要继续坚持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但考核办法要更加科学合理,既考核完成任务的数量进度,更注重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益;会战的组织体系要继续按照指挥部制、分线作战的原则来组建,但具体推进方法要按照“时间倒逼、任务倒逼、压力倒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逐项分解细化,逐一落实到位。

新常态下结构在调整,需要把转型升级作为工作主线。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益型集约增长,结构调整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存量与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增长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新常态下发展条件的变化,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确立以项目扩投入、调结构、促转型的发展理念。要确立持续发展的理念,将发展的动力基础从投资驱动向投资、创新双轮驱动转变,在千方百计上项目的同时,把推进科技创新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要确立统筹发展的理念,将发展的产业基础从简单的集中集聚向融合发展的方式转变,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四化”融合、产城融合;要确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将发展的环境基础从治标式、短期化整治向治本式、长效化治理转变,着力推进绿色增长、绿色转型、绿色开发;要确立开放发展的理念,将发展的资源基础从局部配置向全领域、全方位配置转变,把沿海作为最大的开放平台,建设开放高地。

新常态下体制在革新,需要把深化改革作为活力之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根本的是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要坚持实抓改革,对省市县制定出台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要逐项抓落实,做到改革方案实、改革举措实、督促检查实、情况反馈实,使每一项改革举措、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位;要坚持正确改革,突出问题导向,从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精准发力,围绕沿海开发、投资金融、城乡统筹、行政管理等影响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找准改革的突破口,落实具体的改革举措;要坚持带头改革,主要领导亲自抓改革,带头抓落实,在改革中身体力行,当好表率。

新常态下法治在加强,需要把依法治县作为基本保障。只有实现依法治理,市场规则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市场主体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保护。要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推进滨海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机构、权限、职能、程序法定化;着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推进公正司法,落实推进司法公正的改革举措;着力推进全民守法,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新常态下民生在改善,需要把惠民利民作为根本宗旨。经济社会越发展,民生工作就越扩展;经济指标在攀升,民生期待也在提高。从“关注生存”到“重视保障”再到“全面发展”,经济新常态下民生需求全面升级,民生问题关联影响日益放大。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民生需求的新特点,始终把惠民利民作为根本宗旨,主动顺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思考如何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共同利益,又能照顾到极少数群众的特殊利益,还要从制度安排上思考如何推动民生工作优先谋划、民生事项优先落实、民生投入优先保障“三个优先”的有效落实,更要围绕民生“十有”,对民生工程进行系统化研究、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包容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滨海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任编辑:钱国华

标签: 常态 民生 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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