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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两个责任”深化巩固从严治党新常态

点击:0时间:2023-11-19 05:06:00

龙翔

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和巩固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探索实践的基本课题。十八大以来,南京市各级党组织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强化“两个责任”,严肃惩治腐败,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从严治党出现了新变化、新面貌、新气象,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已初显端倪。

一、南京市建设从严治党新常态成效显著

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制定和实施以来,南京市各级党委迅速跟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台落实规定,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治理“四风”着手,明纪律,严管理,强监督,肃贪腐,坚持“严”字当头,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全市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以“两个责任”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责任担当意识不断强化。南京市委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南京市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党委十项主体责任、纪委五项监督责任和七项保障措施;坚持以上率下,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汇报,研究有关案件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研究部署,举办全市“两个责任”负责干部培训班,以深化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担当意识。各区各部门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召开专题培训会,或是邀请市领导做“两个责任”专题辅导,强化对“两个责任”的认识;有的部门在落实中建立“责任清单、执行清单和个人信息清单”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市纪委根据市委要求,把责任追究作为“撒手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在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和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以监督责任的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对主体责任的落实。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督,监管举措渐趋完善。始终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从严治党的重点,推行权力清单,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推进对重要决策监督的具体化、程序化。落实全委会述责述廉,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廉政谈话和纪委约谈问责等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逐年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公开审计信息,加大审计力度,2011~2013年,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向纪检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2起。部分区和部门探索实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系统内工作巡查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积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清理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推动干部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严格清理领导干部兼职,防范廉政风险。落实选人用人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实行干部“带病选拔”责任倒查制度,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体系。充分利用信访、“12345”政府热线、门户网站、微博等平台,发挥媒体和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以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整风肃纪,政治生态逐步好转。全市以党中央在全国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集中一年时间,对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进行全面整顿,纠正各种不良作风和现象。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领导带头,以上带下,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对作风建设箭在弦上的高压态势。创新作风问题检查方法,组建作风建设常态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上下联动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邀请新闻媒体观察员、“两员”和民主党派代表参加,发挥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严肃查纠作风问题,查处了六合区四套班子集体接受宴请、发放钱款等一批影响重大的作风违纪案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向社会点名通报,形成了有力震慑,营造出逐渐好转的政治生态。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腐败蔓延势头有所遏制。全市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改革纪检监察体制,力量和资源向查办案件倾斜,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起底”全市案件线索,对所有反映市管干部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初步核实违纪线索575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集力量,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进行核实,对违纪违法者坚决查处。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全市2013年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623件,处分违纪违法人员644人;2014年,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761件,处分违纪违法人员653人,查处力度越来越大,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尽可能将案件查办覆盖到每一个违纪违法者,强化“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制度建设,源头治理不断深化。全市各级党组织都较为注重以法治精神统领党建工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在源头上从严治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结合南京实际创新制定了惩防体系新五年规划实施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意见、干部监督工作“三员一网”建设的意见、“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健全常态化问责机制等一批党内法规,部分区和部门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织密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凭制度用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源头治理机制。清理制度增进制度活力,按照“谁主管、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央、省委清理工作进度,分级分层对1978~2012年以来市委印发的519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初步列入清理范围的有828件。加强检查督促制度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重要党内法规执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问责追究,督促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深化和巩固从严治党新常态亟须解决的问题

经过两年来的建设,南京市从严治党新常态正逐渐形成,但仍然比较脆弱,存在一些问题亟须解决。

“责”的意识还有所欠缺。在市委带头推动下,落实从严治党的担当意识渐入人心。但仍有部分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不统一,仍然认为从严治党的主要工作应当是纪委的责任,主动谋划、亲自抓的责任意识欠缺,存在等靠、观望、差不多就行的思想,对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认识不够,“严”只停留在口头上,甚至阳奉阴违,带头违纪违法。有的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对党委主体责任的理解不够透彻,认为没有成立党委就找不到谁来负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了;有的党委班子成员对自身所负的主要责任认识不清,忘了自己首先是党的干部,不能将党建工作很好地融入业务工作当中,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抓好就行了,党建工作应当由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来抓,自己再抓会影响班子团结。有的领导干部对纪委的监督不适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愿较弱,同情所谓的“腐败能人”,“宁可不做事、确保不出事”思想蔓延。有的党委部门对自身所担负的从严治党责任认识不到位,不能从本地区党建工作出发,局限于系统内工作,从严治党的合力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有的纪委或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意识还不够,存在想抓却无处着力的问题,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有的甚至成了本级党委的“密探”,想方设法向上级纪委打探“情报”。

“严”的威慑还不够。全市上下在“严”字上下了很大力气、想了很多办法,但距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有差距,为官乱为基本解决,为官不为还没有破题。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上,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政治自由主义的倾向,我行我素,信谣传谣,甚至以骂党骂体制为荣、为能耐。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部分党委“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中有余,民主不足,“一把手”拍板现象突出,党内组织生活缺乏活力。在监督管理上,监管制度执行不严,食堂腐败等个别死角成为监管盲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隐患较大。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依然突出,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严格,重能力轻德行,存在超编制、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在查究作风问题上,部分党委、主要领导干部担心影响过大,处理时能小则小,能宽则宽,甚至认为抓得严过头了。在查办案件上,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查处和通报力度还不够,对一些腐败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没能深究,部分党组织多年不处理一个案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倒查问责追究不够。阶段性“严”的问题依然存在,眼睛盯着上面和领导,“风声紧”了,就“严”一阵子,时间一长,就坚持不下去了。一些单位还存在“为严而严”的现象,除在制度规定和上级要求之外,更加从严地提出其他要求,搞一刀切,却由于不切合实际,不但难以执行,还引发怨言和对抗情绪,违背制度规定的本意。

“治”的方式还不足。普遍知道要从严治党,但如何从严治党还是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部分党组织因严而严,缺乏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全党一起动手抓治的合力还相对较弱。部分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或是走过场,缺乏辣味,党内政治生活中教育、管理、监督的作用得不到发挥。部分党委对党建工作的部署不像抓经济社会建设那样硬和实,对治党更多地停留在提提要求上,对如何从严抓好党建工作拿不出实招。党的一些部门在严格执纪与支持改革创新上,在转变职能与深入监督上,在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日常管理上,在思想和廉政教育的实效性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丰富手段;司法反贪部门在对腐败案件查办上,尤其是初始立案上,缺乏足够的办法;审计监督力度还不够,深度查证尚显不足,存在以审计建议代替处理处罚的问题,与纪检、检察部门的无缝衔接还需强化。发动普通党员和群众参与从严治党的办法不足,多限于传统的做调研、征集意见等,存在听完就完、问题不解决、意见也不采纳的现象。同时,在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方式方法创新中,存在为新而新的问题,华而不实,对过去所形成的思想上严防、制度上严管、组织上严要求的一整套从严治党方式方法,没能牢牢坚持,没有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予以深入发展。

“常”的机制还不健全。稳固新常态的形成关键在“常”。但在“常”的机制上,部分党组织主要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对他人严要求、严管理,对自己却放松警惕,搞特权,甚至把特权制度化,对他人的严难以持续。思想建党有所松懈,思想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与时代联系不紧密、与高压惩治和制度落实相脱节,缺乏法纪底线教育,对“装睡”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需要进一步评估。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的法治精神还在探索当中,顺畅的、高效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从严治党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执纪机关独立性不强,党规党纪还存在与法律法规和实际党建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立改释废的力度还不够,制度执行缺乏连续性,因领导意志的转移为转移,存在以红头文件代替制度执行的情况。常态化监督检查中存在走过场、发现不了问题、不愿做黑脸的情况,起不到督促落实的作用。

三、持续、深化从严治党新常态

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面临着特殊的新形势:一是党中央抓从严治党决心很大,力度不减。无论中纪委巡视组开展的紧密监督工作,还是“老虎”、“苍蝇”的持续被查曝光,都表明党中央对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态度鲜明,坚决果断,牢牢抓住不放松。二是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从严治党在“责、严、治、常”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还没有消失,高压之下可能会产生一些更加隐蔽、更加变形的不良风气和腐败,导致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任重道远。三是群众的期望很高,从严治党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当前,政治生态出现了一系列新气象、新变化,广大群众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对能否常抓不懈存有深深的担忧,对从严治党建设成为一种新常态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国内外社会对这一点也密切关注,我党面对“拐点”只能勇往直前,决不能半途而废,只能不断见成效,决不能让“四风”卷土重来。针对当前新的形势任务,结合南京市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在以往的实践探索基础上,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建立真抓敢抓善抓的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组织领导机制。要建立责任明晰、落实有效、监督有力、追究严格的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的新领导机制。建立责任清单制度。2015年初,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等方式,从上到下层层明确党委、纪委的“两个责任”,以及分管领导的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使各级领导把从严治党新常态各项要求贯彻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督促落实。明确责任落实的具体措施。采取目标管理、进度跟踪、报告制度、重点抽查等方法,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责任落实制订具体计划、工作进度和实现措施,使从严治党的责任不再只是停留在纸上、口上。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成立由市委牵头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地各部门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改进。建立严格的追究制度。制定出台并认真落实南京市对“两个责任”的追究办法,对因为没有负起责任而导致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风气不正、腐败问题频出的相关领导进行追究责任,不仅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还要采取组织措施,调离领导岗位。

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严治党“三道防线”,建立科学合理、管用有效的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保障体系。要认真研究制定南京市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具体意见,明确总体上抓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的思路、目标、路径和办法,不断强化“不敢腐”,逐步实现“不能腐”与“不想腐”。要保持办案高压态势,建立严肃严格的自我净化机制,使“不敢”的防线持续且具有威慑力。要着重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针对各种权力寻租空间,深化改革,弥补制度漏洞,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构建“不能”的防线。要强化思想教育,建立清正廉洁有为的环境引导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从被动适应新常态变为主动廉洁有为,成为政治新生态的共同创造者,从而构建起“不想”的防线。

围绕提升从严治党综合成效,建立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研究制定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与南京市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有关意见制度,研究探索如何处理好严格执行党纪政纪与如何支持改革发展的具体思路、措施和办法,推进干净为官与干事创业相生相长,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不积极作为”的问题,使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建设和巩固能够为城市发展提供清明的政治生态、健康向上的活力、积极有为的动力。既要求党员干部遵守法纪条规,讲究方式方法,也鼓励和保护大胆的试验、大胆的创新。既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清除腐败分子,也要区分具体情况,使创新者、积极作为者不因改革探索失误而被查处,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的同志营造宽松环境。要建立党建、经济一体化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引领从严治党新常态建设转变为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促进在依法合规的范围内创业创新,真正使想干事的干部不出事,干好事,干成事。

深化完善从严治党“六项机制”,加快建设从严治党“六大新常态”。完善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制,建设巩固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领导干部保持自我警醒的重要方式,作为解决党内矛盾、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通过经常开展动真碰硬、“辣味”十足、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完善整风治乱机制,建设巩固作风建设新常态。要建立及时发现、快速预警、严肃纠正、公开曝光、建章立制等系统化、制度化的整风治乱新机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实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做到反弹露头就抓,违纪及时严查,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把作风建设常态化建设与领导班子考核结合起来,对抓作风促工作有成效的及时进行宣传表扬,对抓作风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批评。进一步完善管用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使南京市作风全面持久地呈现出清新气象。完善查处机制,建设巩固零容忍新常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公检法、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查办案件专家和能手库,依法依纪完善查处流程,运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提升查处质量,以“零容忍”的效果回应群众期盼,赢得党心民心。完善纪律约束机制,建设巩固遵纪守法新常态。要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培训考试、编辑成册下发或者通过“廉洁短信”的方式,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晓纪律要求,让干部时时感到纪律“戒尺”就在身边,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要提高各项纪律规定的执行力,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苗头行为的及时加强告诫、警示,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要严格纠正,加强查处,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着力防止“破窗效应”。完善教育引导机制,建设巩固自我约束新常态。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针对当前信仰危机、宗旨意识淡漠、私利至上价值观偏向、法纪观念不强以及“政治自由主义”倾向等问题,各级党校培训、干部教育要在内容安排上强化党性修养教育、法规党纪教育。要注重教育的有效性。可采用典型案例教育,对宪法、党章宣誓,重点法纪实用宣讲等深入人心、生动有效的方式,把理想的召唤与法纪的要求结合,把崇德重礼的优秀传统文化与当代法治平等公开透明等先进思想结合,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熟悉法纪条规,从内在灵魂自然生长出为民服务的公心、对私利的平常心、对法纪条规的戒惧心,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巩固源头防范新常态。要探索建立南京“360度”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机制,使从严治党新常态从源头上强根固基,稳步有序推进。时间上,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内容上,既要在司空见惯的“小事”上加强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底线,不要进入“行为禁区”,还要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监督,要围绕公权力、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选人用人等重点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管用有效的制度,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让“正规则”畅通无阻,让“潜规则”不再风光,让“变通之徒”无施展之处。形式上,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公务仓”、公共奖金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公开监督等制度,从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扩展。效果上,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的刚性制约,不能一蹴而就,而是抓住重点,分步实施,一个一个地攻坚,努力推进源头防范切实取得实际效果。

(作者系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戴群英

标签: 常态 治党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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