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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接近退休,越感到自己吃亏太多”

点击:0时间:2023-11-30 01:27:55

武军磊

曾任湖南省岳阳市委常委、华容县委书记、岳阳市副市长、岳阳市委政法委书记的韩建国(副厅),“三观”扭曲,为把失去的“青春”补回来,包养数名情妇;为了让儿子将来成为大老板,他大肆受贿1000多万元;他丧失原则“亲商、爱商”,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3800多万元。2017年8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韩建国获刑14年的二审刑事裁定书。

59岁“政法王”黯然落马

“我原本出生草根,亲民爱民是我的本色。我从小是从困难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对生活并无过高的奢求。但是,随着地位的变化,自我修养的放松,一个平常人的情怀逐渐在我身上褪色。”如此忏悔的是岳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

公開资料显示,韩建国1955年出生于岳阳市君山区,1976年参加工作,1989年5月至1998年11月历任湖南省湘阴县副县长,岳阳市农机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岳阳市君山农场党委书记,君山区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12月,韩建国被任命为岳阳市政府副秘书长,2000年11月担任华容县委常委、副书记,2001年3月擢升为华容县委书记;2003年4月至2004年11月任岳阳市委助理巡视员、华容县委书记;2004年12月至案发担任岳阳市委常委、华容县委书记兼岳阳市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岳阳市副市长、岳阳市委政法委书记。韩建国担任副市长时,分管城市建设,联系公安、司法工作,同时兼任岳阳农校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4年5月,韩建国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2015年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一个昔日位高权重的副厅级领导,在剖析自己犯罪的原因时,认为自己多年前曾经发誓要安全度过59岁,但等自己一进入这个年龄段就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了,越是接近退休时间,越是感到自己这辈子吃的亏太多了,越担心儿子在外地创业总有一天会失败,生活没有出路。“我曾一度将生活作风问题视为小节,其实,许多严重违纪犯法的事都是由生活作风问题酿成的。我收受贿赂就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的。”

2007年,杨某以岳阳市某公司的名义中标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项目。2008年至2011年期间,杨某为会展中心项目工程款支付等事项,多次找时任岳阳市委常委、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岳阳市副市长的韩建国帮忙。韩建国则介绍杨某与该工程的业主单位岳阳市城投公司负责人方某相识或者用直接给方某打电话的方式,给杨某提供帮助。

从2009年4月至2011年1月,韩建国5次在杨某请求支付工程款报告上签字,要求岳阳市城投公司重点保障杨某,使杨某优先从岳阳市城投公司取得工程款。

2008年下半年,岳阳市政府批准岳阳市城投公司投资1.4亿元建设金凤桥路。杨某准备用交给会展中心的1400万元保证金和会展中心拖欠自己公司的工程款,作为自己缴纳的3000万元保证金,来承包金凤桥工程,并请韩建国帮忙。

韩建国遂给时任岳阳市城投公司总经理胡某打招呼,要求岳阳市城投公司支持杨某。后来杨某只交纳1600万元的保证金,就以岳阳市某公司的名义中标金凤桥路工程。此后,杨某又计划与某商业公司合作岳阳市农校周边地段开发项目。因为资金原因,杨某向韩建国提出终止金凤桥路项目,并要岳阳市城投公司退还金凤路桥项目公司缴纳的1600万元保证金和会展中心项目缴纳的1400万元保证金。

面对杨某的违法要求,韩建国不但不制止,而是通过协调相关部门,使杨某在不符合双方合同约定,并未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终止了杨某以岳阳市某公司的名义与岳阳市城投公司签订的合同。让人感到诧异的是,终止合同后,岳阳市城投公司不仅退还了杨某保证金,还向杨某支付了1600万元保证金的47万元利息。

为让儿子当老板大捞一把

“在‘亲商、爱商的浪潮中,在与形形色色老板频繁的交往中,内心非常羡慕那些老板们的生活方式,因而也很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也成为很有实力的大老板。正因为定错了生活坐标,就千方百计动用自己的所有的资源帮儿子一把,以致酿成大错!”

2009年上半年,岳阳市农校项目被岳阳市政府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旧城改造项目。为推进项目建设,2009年7月14日,杨某以某商业公司名义,向岳阳市政府、市旧城改造办写书面报告,请求对岳阳市农校(包含众立楼和岳阳市气象局)项目垫资建设。韩建国在该报告上批示,要求旧城改造办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办理。

同年9月3日,岳阳市旧城改造办与杨某之弟杨甲、某商业公司签订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合同。同年11月13日,杨甲以岳阳某地产公司的名义与某商业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合同,双方约定联合开发岳阳市原农校周边旧城改造项目。

同月30日,杨某与杨甲成立了岳阳某置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甲,并将签订联合开发合同的岳阳某地产公司变更为岳阳某置业公司。两家公司合作取得岳阳市农校开发建设权后,决定在该宗地上开发建设佳汇华庭项目。

2010年,两家公司在未取得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为加快建设进度、缩短工期、节约开发成本,杨某向时任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韩建国请托帮助。韩建国滥用职权三次在佳汇华庭项目的报告上批示,使其得以继续违法施工。

由于韩建国的批示,佳汇华庭项目扩面超红线建设,且存在改变原规划性质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容积率由原来5.0提高到5.68,容积率调整后增加建筑面积19614.2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岳阳市规划局责令该项目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但上述两家公司自称众立楼拆迁斥资4000万元,要求按项目现状调整容积率,并将4000万元拆迁费与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相抵。岳阳市副市长根据韩建国与时任岳阳市主管领导的批示,签字同意了岳阳市规划局的方案,使该项目的移线、扩面行为在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办理了规划竣工验收手续。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增加的建筑面积,两家公司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3896.2万元。endprint

给杨某帮了这么大的忙,韩建国开始考虑回报。2011年元旦期间,韩建国向杨某提出,他儿子韩某开了几家公司,但效益不好,韩某想到佳汇华庭购买商铺。杨某立马表态,为了感谢您的帮助和关照,送几个商铺给您。韩建国担心直接送商铺过于招摇,没有答应。之后,杨某打算以做生意的名义把买商铺的钱通过韩某送给韩建国,解决其买商铺的资金问题。杨某的想法得到了韩建国的认可,杨某让杨甲具体办理。

韩某回到岳阳并通过考察,决定在佳汇华庭购买三个商铺。杨某、杨甲通过估算,韩某看中的三个商铺办理完手续要900万元左右。于是,杨某、杨甲决定,以向韩某采购电梯的名义,通过预付款的方式将钱送给韩建国。之后,杨某联系韩某,让他尽快联系一家有电梯销售资质的公司。

2011年6月12日,韩某以朋友乔某广州某科技公司的名义,与岳阳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3275.2万元的合同。按照约定,岳阳某置业公司先后三次向广州某科技公司预付货款共计982.56万元,韩某分多次将该款转至个人账户。韩某收到预付款后,并未履行电梯买卖合同,岳阳某置业公司也没有要求其履行合同。之后韩某经韩建国同意,将此款中的440余万元用于购买商铺,160万元用于投资公司,归还借款100万元,购买汽车花了40余万元,其余款项用于购买股票、基金等。

2014年3月下旬,韩建国听说有人告他,让韩某草拟了一份《投资协议书》,内容为:因杨某的原因没有履行杨某与韩某于2011年6月签订的电梯采购合同,杨某将支付给韩某的982.56万元预付款,从2013年3月起委托韩某在广州某投资公司放贷,月利率为1.2%。为了证明协议的真实性,韩建国还安排韩某,于2014年4月9日向岳阳某置业公司支付了2013年至2014年的利息141.4886万元。

“三观”丧失包养情妇

“自己在履职过程中,由原则性大于灵活性转变到由灵活性大于原则性,由拒收红包礼金到收受再到收受巨额贿赂,由不敢近‘女色到刻意追求,甚至想把失去的‘青春补回来,从而导致生活作风上的腐化,就是‘三观发生扭曲的结果。”

年轻漂亮的涂某从2011年8份开始与韩建国发展为情人关系,2013年6月份两人分手。在此期间,一些商人得知她和韩建国的这层关系后,从涂某身上下手。

2012年下半年,岳阳市水务局决定对汨罗市、湘阴县、岳阳县等地砂石采矿权拍卖,这就需要拍卖公司来运作。湖南某拍卖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找到涂某说,想请汨罗市长周某吃饭,让她跟韩建国说一说。过了几天,涂某对他说,韩建国跟周某打了招呼,约周某吃饭。

在饭桌上,韩建国请周某帮忙让李某公司参与汨罗段的砂石拍卖,周某答应落实。事后,周某要李某找汨罗市砂石办主任柳某联系。此外,他要涂某找韩建国,让他跟岳阳市水务局局长骆某打招呼,约骆某吃饭。后来,韩建国就帮李某约骆某吃饭,这次涂某也参加了宴请。吃饭时,韩建国将李某介绍给骆某等人认识,积极推荐李某公司。

后来,李某公司与其他三家拍卖公司联合竞得汨罗两个采区、湘阴采区的砂石拍卖权。为了感谢韩建国帮忙获得该项业务,李某于2013年春节、中秋节和2014年春节,先后3次送给韩建国4万元。韩建国与情妇涂某还共同受贿20万元。

2009年,岳阳甲置业公司的某楼盘项目,因拆迁及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没有到位,一直无法启动。公司执行董事陈某先后以岳阳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和个人名义请求时任岳阳市副市长的韩建国对该项目拆迁及配套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韩建国多次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开协调会,以会议纪要、协调、督办的形式推进了该项目用地的拆迁工作,明确项目继续享受旧城改造有关优惠政策,确保了项目的启动,使该房产项目赶上了销售旺季。

2011年8月份,涂某想在该楼盘购买一套住房作为爱巢,韩建国便打电话给陈某要给予涂某优惠,后来三人又面谈了购房事宜。在购房过程中,因涂某首付款不够,陈某便以借款的方式付给涂某20万元,并要求涂某打了一张借条。当天下午,陈某告诉韩建国,自己借给涂某的20万元,是为感谢他的关照送给他的,借款不用还了,并表示涂某打的借条已经撕掉。

2012年5月15日,岳阳市规划局局长曹学军因严重违纪被“双规”,因陈某系曹学军受贿案中的行贿人,韩建国担心受到调查。2012年6月,他让涂某以转账方式将20万元退给陈某。

为请托者大开绿灯

“我从一名亲民务实口碑较好的公仆蜕变为一个严重违纪犯法的罪人,有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固然有外部环境影响的问题,但关键是自身的问题,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

成为岳阳“政法王”后,韩建国利用职权,插手办案,为请托者大开绿灯。2008年,湖南乙置业公司开发的金泰滨城项目,最初选址在岳阳市经开区内原岳阳市园林局的一块苗木基地,但是岳阳市经开区一直未将项目用地收回,项目无法启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请求时任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的韩建国出面落实建设用地,以便尽早启动项目。同年1月12日,韩建国开会确定,岳阳监狱职工住宅小区项目另行定址在岳阳市经开区原生物柴油项目宗地上,解决了项目土地置换问题。

为尽快启动金泰滨城项目的立项,罗某请求韩建国支持。2010年1月28日,韩建国在岳阳监狱呈报的住宅小区立项请示上批示“请市发改委、经开区支持按实际规模要求立项”的意见,后来该项目顺利立项。

2010年10月,罗某请求韩建国在岳阳监狱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用地划拨等事项上予以关照。同月19日,韩建国在湖南乙置业公司呈报的报告上批示“请安秘书长开会,土地划拨后,剩余的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统一调整”的意见。10月20日和11月22日,韩建国两次主持召开会议,同意将土地划拨到湖南乙置业公司,后来项目用地被划拨到该公司的名下。

此后,在该公司全额减免金泰滨城项目的人防费、减免岳阳监狱经济适用房报建费用等方面,韩建国均在报告上批示。

2012年9月份,罗某与公司股东罗甲发生纠纷,罗某报案称罗甲侵占和挪用公司工程款1400万元,并以公司名义向时任岳阳市政法委书记的韩建国打报告,请求对罗甲进行查处。韩建国在罗某提交的报告上批示“请市经侦支队长依法查处”。后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对罗甲立案。

为感谢韩建国的上述帮助,罗某于2010年元旦至2012年9月份,先后6次送给韩建国购物卡8万元,价值3.49万元的黄金100克,价值1.2万元的碧玉手把一件,上述财物折合人民币12.69万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韩建国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犯罪,于2014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逮捕。怀化市中院于2016年10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建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韩建国赃款赃物,上缴国库。韩建国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4月2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韩建国案二审刑事裁定书。

韩建国忏悔道:“我在最近的几年内,整天忙于事務性工作和应酬,天天都喝酒,根本没有时间抓学习……我如果能做到半年一省,哪怕是一年一省自己的行为得失,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的地步。”

(本文禁止上网、转载)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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