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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城里狼回到草原

点击:0时间:2023-12-13 21:29:43

邱苑婷

“在安全的囚禁和危险的自由之间,我和亦风都站到了狼性立场上,终于为他选择了危险的旅程。”

李微漪见过活佛,为了救狼的事情。刚进门,还半句话没说,活佛说,她前世是一匹母狼,害死了一匹公狼,这一生要为狼赎罪。

我不是活佛,看不出这前世今生的因缘,只知道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爱动的采访对象。前半个小时,李微漪在织她的麻花辫,到小腿肚子那么长的头发,把两股拨散开了,左右偏脑袋地编成一根大辫子,用紫色绸带捆住;好不容易坐下来聊了半小时,说到兴头上,她又忍不住站起来,在不大的采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再走上半小时。

像是一只被关进了笼子里的野物。

为了自己的纪录片《重返狼群》,她已经跑了几十个城市,刚下飞机赶过来,坐下时还在懵,郑重地对自己说:“现在在北京。”城市的时空转换太快了,每天要想想自己在哪里、现在几点钟,到夜晚躺在床上想,今天做了什么?光在刷了。她和搭档亦风都不太习惯。

他们习惯的是若尔盖草原上那种缓慢得几近凝滞的时间。每天清晨5点,一房顶的鸟都叫了——草原上没有树,难得有他们这个房子,瓦下悬着四条宽帆布顶棚,伯劳、宝蓝色的椋鸟、红色的火燕……所有鸟都在帆布上筑巢。有时候,睡得迷迷糊糊的鸟儿会掉进茶杯,他们又把它托回顶棚上。

鸟叫的时候,第一缕阳光照在雪面上,雪是粉红色的,闪着贝壳内层的光亮。一天开始了,捡牛粪,生火,打水,吃早餐,工作好一会儿——才10点多?时间好长啊,但没觉得疲惫。

六年前,在这草原上,从成都来写生的画家李微漪救了一只小狼。故事没有向常见的“一只野狼被人驯化”的方向发展,恰恰相反,为了让小狼重返野生狼群,李微漪把自己“野化”了。

“还活着!”

一整个冬天的憋屈让4月的草原骄阳尤烈。李微漪和往常一样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无树遮阴,水已喝光,她背着画夹、行囊,找到一家牧民家讨水喝。

草原深处的藏族牧民单纯热情到什么程度呢,“刚认识就能把他家钥匙给你。”就这样,喝着酥油茶、吃着糍粑,略懂汉语的牧民跟她聊起了最近听来的狼故事:

“很久没见过那样的狼了!”老阿妈说着,一条公狼是如何自己咬下被狼夹卡住的爪子逃生、如何威吓围攻的藏狗、最后如何被猎人用藏刀戳穿了喉咙,却到死都迎刀而上。

李微漪与导演亦风

最唏噓的是母狼,无法独立养活幼崽的它吞下了猎人投的毒肉,却在临死前自己把背皮撕咬烂,宁死也不让盗猎者得到它的皮毛。留下一窝六只小狼崽,听说被人掏走了,生死未卜。

李微漪一听,坐不住了。她是动物迷,也画野生动物,从小就爱把流浪猫流浪狗偷偷往家里带。被谁掏走的?去哪能打听到?她问牧民。

“一窝跟你没啥关系的小狼,为什么这么果断要去寻?”

“总觉得有一种赎罪感。它们一家的这种惨状,是我们人类造成的,公狼已经被吃掉了,狼皮子还在那儿晒着呢,母狼也死了,小狼现在被掏了……真的太残忍了。不管它们是死是活,不能让人把它们吃了。”

只是牧民也不大清楚,模糊地给了个方向:沿着河往上走,或许有人知道。她不迟疑,灌满水、收好行李,确认方向,上路。草原不比城市,徒步半天都不一定见得到人烟,脚底磨起水泡,额头和鼻尖晒爆皮,夜里却又冻得哆嗦。

支帐篷入睡,“梦里全是狼死前的哀嚎和小狼崽嗷嗷待哺的声音”。那哀嚎是牧民放给她听的录音,公狼死后,母狼在“服毒自尽”前天天来村子里喊,“特别揪心”。

她找了整整三天,最后动了脑筋,去人多的公路边、旅店打听,让收狼皮的人带路找到那家牧民。

还是来晚了。她心一沉——一窝小狼崽因为喝了母狼的毒奶,接二连三死去,剩下的那只怎么也不肯进食,不久前刚闭了眼,身子也硬了。说来奇怪,李微漪抱起那只听说刚死去的小狼,试着模仿她曾从电视中看到的母狼唤小狼的叫声,小狼的眼睛缓慢而无力地半睁开,竟有了动静。

她大叫:“还活着,还活着!”在她的催促下,牧民盛来了些奶,倒在她手心。一点点,小狼竟伸出舌头开始舔。牧民惊呼。原来小狼在装死!这是狼与生俱来的自保策略。可这个让小狼“起死回生”的人,明明不过是个城里来的汉族姑娘。

喝饱了,小狼有了点力气,开始往李微漪怀里钻,最后窝在腋下,舒服地叹了口气,然后再也不肯动了。

“毕竟是狼”

纪录片里,从小狼这声舒服的叹息开始,一段几近当代传奇的人狼故事拉开了序幕。李微漪住在成都,当时无处可去,小狼又像找到母亲般只认她。她就把小狗崽一般大的它藏在盒子里,坐火车回了成都。

后来在深圳大学路演,有位男生问李微漪,“它是野生动物,你为什么要把它带回城市?”

在一片感动的气氛里,有人站出来质疑,李微漪没觉得尴尬,反倒佩服。她自己从小也喜欢质疑教科书质疑老师,挨了不少训斥。“谢谢你问得这么婉转,但是我直接帮你说了吧!个人豢养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虽然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是当它们遭遇盗猎时,谁在保护它们?我们人类是万物之灵,有一种优越感,我们制定了很多的人类的法律法规,但是我们很少想过我们的这些法律法规,它可能跟一个更大的法则是相抵触的,就是自然法则。

“当我们的人法和自然之法相抵触的时候,该如何判断?当人法与良心对撞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选择?我遇到这么一只小狼,它把生命交给了我,如果我推开它,那这个世界跟它就再也没有关系了。人这一辈子有很多事情是想不明白的,也许救或者不救都是错的。那就只能选择一个甘心情愿犯的错,生命为重,救了再说。”

野生动物在城市里被人驯养,这故事似乎注定是个悲剧:不是动物的野性被磨掉,就是驯养人为保留动物的野性付出血的代价。

选择自由,还是安全?

用四川话说,李微漪是“闷胆大”。小时候身体好练田径,她能在几幢楼的楼顶之间跳来跳去——间距不窄,她就是想试试,吓得大人半死;也不乏去医院太平间抽开冰柜看尸体这种事。她不怕这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小毛球一般的狼崽,顾忌的是“狼”这个字背后缠绕了千百年的恶名,和狼长大后现实的生存问题。

先救活了再说吧。她总是走一步看一步。

最開始瞒着父母养在自家三楼的绘画工作室里,除了和家里宠物狗狐狸之间的斗争外,小狼渐渐熟悉了环境,一切都还算正常。但小狼很快开始不满足于顶层封闭的房间,一有机会就偷偷跑出房门,到菜园里拱翻父亲种的萝卜,偷吃几个,还不忘藏几个回房。无奈之下,李微漪向朋友亦风求助,这才为小狼挪了窝,把它搬去了亦风一套空着的公寓房。

在这里,小狼有了自己的名字,格林——他们希望它能如童话,永远逆境逢生。李微漪大致的想法是,把它养到两个多月大、打完防疫针后,再想办法送回草原。

格林的成长速度超乎想象,它不再满足于吃粥、萝卜、巧克力和奶糖。亦风买回肉骨头,为格林做了第一顿肉粥,因此享受到让摸肚子的待遇。

李微漪第一次意识到基因的强大与可怕,是在一次不小心剁骨头剁到手后。鲜血流到地上,她大叫一声,痛得蹲了下来:

“小格林循声赶来,呜呜叫着,伸出舌头舔我的伤口。我本能把他(注:书中提到格林的部分,均尊重原文用“他”,下同)推开。他伤心极了,退后几步一脚踩滑,爪子上沾满黏黏的红色液体,他下意识舔了一下爪子,又舔一下……格林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他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这些红色腥味的液体来,脚踩在血上站不稳,几次滑倒,身上、嘴上、脸上,到处都沾满了刺目的鲜红。格林仍不顾一切贪婪地舔着,一边翻起眼睛注视我,那神情和饥渴比起喝牛奶要疯狂多了。讽刺啊,我心爱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李微漪《重返狼群》)

但大概出于天性里同样的野性和对动物的理解,李微漪能用一种非常动物化的方式与格林互动。还有一次,格林叼着李微漪的脚背,开始撕咬。李微漪“又惊又气,一手抓住它的脖子,一手掰开它的狼嘴,把它扔开”。看到脚腕上深深的牙痕,她顿时热血上涌:“好,敢挑战老妈的权威!你不服就用你的方法!”

在《重返狼群》一书中,李微漪写自己“将扫把一扔,顺势一掌扑倒格林,‘啊呜一口咬在他还来不及张开的嘴筒上,连鼻子带下巴咬了个结结实实——我叫你残忍!叫你舔獠牙!”

人咬狼,前所未见。但方法是奏效的,格林从此不敢再挑衅李微漪的地位。

李微漪明白,总有一天,格林要回到狼群中,从小让它明白等级、领导和权威,既是保障安全,也是尽可能让它熟悉狼群的某些规则。

还有一件事亦风始终坚持——不能让格林习惯从铁器中取食。“狼应该是害怕铁器的,它毕竟还是狼。”

城里有匹狼

格林是一匹接受了“现代化教育”的狼。吃饱喝足时,它会看电视,还懂得按遥控器,调到有动物尤其是狼的画面时,就停住静静看。有时候,李微漪和亦风也特意放些有关狼的纪录片,多让它看看同类在野外怎么生存。两个月里,格林至少看了几十部,而且表现出记忆力和理解力:同一部片子放过两三遍后,它会显得兴致低落不太耐烦;电视里的狼会嗥,它也跟着嗥,模仿电视里的调子;电视里的狼从小溪里抓鱼,它也跳进小区池塘抓金鱼,李微漪不得不隔三差五地买鱼放生。

好在带着格林去小区遛弯时,邻居只以为那是一只小狼狗。格林对人也无恶意,尤其和孩子亲近。但格林和狗不同的一点是,它坚决不愿被狗链拴着,历经数次斗争和藏绳子的把戏后,李微漪和它各让一步,带项圈可以,但得由它走在前面带路,决定行走速度和方向。李微漪很困惑,到底是她在遛狼还是狼在遛她?

只是,格林越来越喜欢狼嗥了。似乎从动物世界的电视节目中发现了自己的本性,它总是抑制不住地吼上几嗓子。格林一准备亮嗓,李微漪和亦风就吓得赶紧把它往最高层的楼顶上带。原本战战兢兢心想“这下坏了”的李微漪,很快发现,各楼各家各户养的狗,都开始应和模仿着狼嗥声,小区里此起彼伏一片真假狼嗥声……

但日子久了,邻居的怀疑不可避免,“小区里有人养狼”的消息,也流传开来。最后,物业和警察都找上门来。虽然李微漪和亦风瞒天过海,但不能给邻居添麻烦。城里非狼久留之地,让格林在动物园里被笼子关到死的生活也非其所愿,剩下唯一一个选项,回到草原。

“在安全的囚禁和危险的自由之间,我和亦风都站到了狼性立场上,终于为他选择了危险的旅程。”

你和格林,到底谁野化谁?

李微漪和格林又回到了若尔盖草原。还是一户牧民接纳了他们——原来,一个汉族姑娘救回一只小狼崽的故事,也成了草原上津津乐道的异闻。李微漪事先赢得了这些藏族牧民的信任,得以住下来,平时帮忙干活也算报答。

这户牧民家养了六七只獒犬。獒和狼在草原上是宿敌,让格林在獒堆里长大,李微漪心里也没底。

不过格林早已在和狐狸的斗争中锻炼出了智谋。草原上向来说狼是最懂计谋的动物,李微漪这才真算见识到了。獒群里也有领袖,大概利用了长者对幼崽的保护心态,格林在领袖“皇帝”面前“撒娇卖萌”,取得了“皇帝”的接纳。对于獒群中坚定的反对派,格林也不示弱,连着几日打翻了它们的喝水盆,然后迅速躲进阴凉的藏身所,让它们干渴又无可奈何。

这智谋很快也用在了捕猎上。带着“人不能让狼看扁了”的情绪,李微漪有意向格林示范如何捕鼠兔——堵住鼠兔巢穴的洞口、只留一个出口,趴在洞顶正上方,双手作势拢住,静待鼠兔出洞以将其抓入掌中。格林在一边观察了半天,学着样子刨土堵了五个洞,留了最大的一个洞口,然后在洞口斜上方蹲守。

李微漪想,“这家伙还是没学到家,我可是站在洞顶正上方的呀,这样鼠兔出洞才看不见背后的埋伏。”

待格林漂亮地逮到一只七八两重的大鼠兔后,她才意识到,格林选择的是下风向,而自己得意的“看不见”的捕猎位置,对嗅觉灵敏的动物来说,是最容易被风和味道出卖的上风向。

近些年,草原上的狼越来越少,鼠兔也因之泛滥。格林捕鼠兔的本领被牧民得知,总算有了用武之地,李微漪也乐得让格林帮忙,自行解决饮食问题。

没想到,一天从外面回来时,叫格林不应,心想不好,只见格林被两只关在笼子里的獒犬撕扯着——原来,格林抓鼠兔没吃饱,見“暴龙”食盆中还有肉,便把头伸进笼子里想吃。“暴龙”是獒群中最看不惯格林的那只,见机便狠劲下嘴开咬,对面笼里的黑色獒犬也趁机咬住了格林因剧痛挣扎平举起来的尾巴……

我心急如焚,勇气暴涨,伸进一只手到笼子里,使劲地捶打着暴龙的头,狂叫:“放开!快放开!”

我用脚抵住笼子再使出爆发力,终于把暴龙咬住格林的大嘴巴牢牢卡在了两根铁笼柱中间,使他无法再把格林往笼子里拖拽。

但是藏獒是打生死仗的,一旦咬住就是往死里咬,绝没有松口的可能,看着暴龙嗜血索命的眼神,我心胆俱裂,心下一横,“儿子你忍着”,就狠抓住暴龙的头皮,掐住他耳朵把他的巨嘴往铁笼柱中间使劲卡,借助笼柱的刚性,减轻暴龙的咬合力,终于把獒嘴卡出一条缝隙,像虎口拔牙一样把格林硬生生地从暴龙口中拔了出来!肉筋断裂声、皮毛撕裂声、格林惨痛的嘶叫声,声声分明,声声锥心刺骨,痛彻心扉。

“你打过架吗?”李微漪在回忆獒口救狼的故事时说,“如果你打过架的话,你就会知道,当你打架的时候,你那个肾上腺素迅速分泌,脑袋里面是根本想不到有什么危险的,而且你被打了都不觉得疼,过后才疼。疼惨了。就那种亢奋,像激素超标一样,就想达到你那个目的。当时是只想着把那个小东西抢出来,因为它叫得太惨了,那个声音,简直是在抓我的心啊。过后我才想到,要是那个藏獒咬我一口的话,我这一辈子都完了。”

李微漪那天一直发抖到晚上。

“你们懂狼的事,但不懂人的事”

所有这些与獒犬斗智斗勇、到最后却成为共同战斗的獒兄狼弟的镜头,在上映的纪录片里要么被忍痛割爱,要么情急之下没被记录下来,被简单化约成一个格林与獒犬同奔、学了一口汪汪狗叫的镜头。

故事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他们最开始只想着个人记录,用手机、家庭DV、相机等各种手边方便的器材拍摄下来,后来才逐渐有了正经做个片子的念头。1700多个小时的素材,初剪成五个小时,但为了公映,不得不再剪到90分钟,把情节集中在“救狼放狼”这一条故事线上。

亦风觉得这样未尝不好:把丰富的故事素材和细节留给小说,纪录片要承担的那部分,不过是一个字,“真”。

2012年冬天,在经历了离开牧民家找野生狼群、在草原深处搭房陪格林在野外自力更生、一度饿到恨不得啃自己大腿、格林试返狼群却被咬伤而归等种种艰险后,赶在缺少食物、狼群集结的冬天,格林被狼群接纳了。

格林站在对面远远的山头,狼群前奔,它却突然停了下来,扭头往镜头这边看,定了几秒钟。再然后,还是走了。这次,没再回头。

李微漪把这些故事写下来,2012年出了本书,《重返狼群》,希望能让更多人关注到草原生态退化、野生狼群生存的问题。若尔盖当地政府确实也找上门表示关注和支持,他们欣慰了好一阵。

但小说影响力似乎有限。电影受众是不是更广些?他们又加班加点地剪片子,希望在修进湿地保护区的公路动工之前,能靠舆论遏制事态发展。

又一个太晚了。走出草原后,在找影片投资方合作的过程里,他们被意图从中牟利的第三方插了一脚,经历了被人指挥、纠缠合同法务等种种糟心事。而当事情发展到被砸工作室之后,他们不得不把1700多小时的素材重剪一遍。李微漪称之为“最痛苦的两年”,而滋扰生事的曾这样对她说:“你们懂狼的事,但不懂人的事。”

她确实不太懂。狼在人们的印象里再凶残,在她眼里却足够简单:“它们想的什么,表露出来的就是什么。它不会明明想要咬你,却冲你摇尾巴、哈气。人们经常问我,你不怕狼吗?你不怕什么吗?我说我还真不怕它们,因为我看到它们就明白了。但是我有时候会怕人,因为我害怕我看不懂的东西。”

这害怕,一如亦风当年坚持不让格林习惯从铁器里取食。在训练格林独自在草原上生存时,李微漪最怕的不是别的,而是“格林见到人不跑也不怕”。她曾撕心裂肺地在草原上大喊:“格林你快跑啊!快跑啊!”那时候,想要带走格林去卖钱的人,正朝格林走近。

纪录片里最震撼的画面,是李微漪和亦风第二次进山寻格林时,在狼皮贩子处看到的一张由626块狼头皮缝制而成的狼头袍。那626双永远闭上的狼眼铺满屏幕,叫人触目惊心。

太晚了。就好像他们永远都比那个急着进步的现代社会,要晚一步。

千帆过尽后

李微漪最爱长纱裙。但初到草原时穿的那条白纱长裙,出草原时已被肢解得不留全尸:“有的纱块儿用来包扎格林的伤口。有的纱条用来捆绑小屋子不结实的地方,有的纱条搓成绳子随身携带着捆背柴火用。有的纱叠成几层用来过滤饮水。衬裙则扎成了一个大口袋,装牛粪用。”

回归城市生活后呢?亦风大笑:“然后她买了更多长纱裙。”

曾有人问:你们现在是导演了,对今后有什么规划,会有什么不一样?

“哪有什么不一样,我们回到草原了,那些牛羊也不会尊称你一声导演。还不是一回事,该干什么干什么。”李微漪一脸不在意。他们希望能借此契机推动国内第一个以狼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建立,只是这事他们说了不算,还得靠缘。

回想一年前,在阿雅组织的小型看片会遇到光线影业副总裁刘同,刘同问她:“你做这个片子的诉求、期望是什么?”

她说:“我没有期望,我就期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

刘同追问:“那为什么你不选择把这个片子放在网上呢?也有很多人能看到啊。”

李微漪说:“这个片子我们用了七年的时间。我是一个搞艺术的人,如果我画出来一幅画的话,我肯定希望它是摆在一个能够让人们安心欣赏的位置。如果你的作品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我觉得那我这七年就值得。我用了七年时间做出了这么一个影片,我希望它不是在网上,然后大家端着个方便面,有一搭没一搭闲的时候来看一看,或者中间突然又跳一个广告,我不希望那样。我希望观众能在一个毫无打扰的情况下,灯一灭,只有他的心和那个银幕里的草原在对话,只有那颗狼心和人心在交流。”

标签: 格林 牧民 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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