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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塌方式腐败

点击:0时间:2018-08-31 10:24:10

郑亚邦 卿洪春 刘学先

2014年6月2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冯伟林浑身瘫软,面色惨白。

冯伟林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2011年8月,因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经司法机关查实,受贿4380.9万元。

冯伟林是湖南省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中的一员。经湖南省纪委调查,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涉案人员27人,包括省交通运输厅的党组书记、副厅长陈明宪,以及副厅长邹和平、副厅长李晓希等4名厅级干部和16名处级干部。

这样的“塌方式腐败”触目惊心!

染指工程,人人分羹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湖南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总里程达5084公里,在建总里程达1300公里,建成和在建里程数均位居全国前列。

辉煌的业绩令人赞叹。然而,在这背后,一群贪得无厌的“路蠹”却借高速公路建设的“东风”,肆无忌惮地贪腐,互相攀比又互相掩护地大发“公路财”!

要想拿到工程,必须要有领导打招呼。这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中,几乎已成为“显规则”!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和李晓希,以及一些手握权力的处长和项目经理,都想方设法插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把工程当成“唐僧肉”,利用一切机会从中分“一杯羹”。

陈明宪通过中介人出面联系有中标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亲自出面向省内高速公路项目招投标负责人打招呼,帮助朱某、张某、胡某承揽土建业务12亿元。冯伟林为刘某、唐某承揽土建业务21亿元,并在多条高速公路工程的招投标中,为数十家公司及个人牟取巨额利益。邹和平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财产保险公司在9条高速公路工程上承揽保险业务,帮助工程建设商承揽高速公路相关电脑、ETC建设项目。李晓希在多条BOT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管理过程中接受请托,为请托人所在公司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其子先后数十次收受他人财物。

由于陈明宪、冯伟林、邹和平、李晓希等人纷纷插手高速公路建设,常常出现同一个工程项目几个人都打招呼的情况,甚至闹出因分配不均而互相告状的闹剧。

2006年,邹和平帮范某打招呼,在邵怀高速公路上拉隔离栓工程。范某在招标中排名第一,但工程最后给了招标中排名第二的陈明宪弟弟做。范某和邹和平非常生气,范某要去告状,邹在背后支持。见事情闹大了,怕丑事因此曝光,邵怀高速项目经理蒋鹏飞专门请邹和平吃饭解释,说那个项目陈明宪也打过招呼,请他出面制止范某告状。最后,只得又给范某安排了一个附属工程项目做,此事才算平息。

为了利益“均衡”,冯伟林当上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后,经常出面协调利益之争。2007年左右,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保险业务统一管理,在分配汝郴、郴宁、宁道三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邹和平跟冯伟林打了招呼,要求给某保险公司做,但因此前业务已分配好,不好再更改,最后该公司没有拉到业务,邹和平非常生气。为了平息邹的怨气,在安排新溆和溆怀两条高速公路保险业务时,冯伟林特意叮嘱经办人,必须要将这两条路的保险业务给邹和平推荐的保险公司做,其这才满意。

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如此贪腐,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些中层人员当然不甘落后。湖南省怀通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佘小年接受某公司请托,为其承揽到了怀通公路第25标段工程,一笔就收受了对方好处费上千万元。湖南省高速公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经理彭曙和副经理胡浩龙,贪污、受贿金额达上亿元。由于贪得无厌,大家背地里都称之为“彭鼠”“胡耗龙”。

“前台”玩权,“后台”收钱

交通工程项目利益如此之大,来钱又是如此容易,陈明宪、冯伟林等人自然不会让“肥水流入外人田”,但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们不直接收受钱物,而是让最亲近的朋友、情人和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从中当“二传手”,他们在“前台”玩权,特定关系人在“后台”收钱。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先由特定关系人与项目承建商事先约定分成方式或好处费金额,然后通过打招呼让约定的承建商中标,再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冯伟林担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后,对弟弟冯冠乔说:“现在我当局长了,你到高速公路上做点儿事还是可以,机会也有,但是你自己不要出面。”2009年,冯冠乔为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来找冯伟林帮忙,冯伟林叮嘱冯冠乔:“有事别直接找我,别人看见了不好。你别出面,你跟别人联手,让别人来找我。”

冯冠乔心领神会,找到王某商量合作,由冯冠乔负责向冯伟林转达请托,不参与施工,但分一半利润。冯伟林多次接受冯冠乔转达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王某中标数个工程,使其获得9.83亿元工程合同。冯伟林伙同冯冠乔由此实际获得1700多万元的好处费。

看到来钱如此容易,冯伟林妹妹冯霞也按捺不住。冯伟林多次为她打招呼。到最后,冯伟林感到这种变味的亲情越来越沉重。他在交代材料里写道:“感觉亲情与友情,像一根根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勒得我几乎无法呼吸。”此时,冯伟林想从绳索里逃出来,却已无能为力,甚至,他越挣扎,绳索套得越紧。

冯伟林招架不住了,他感到了恐惧,多次产生了辞职的念头。在接受调查期间,他忏悔道:“我爸妈在世时,我曾向他们保证要带着弟弟妹妹吃好饭,但现在,我却带着他们一起吃牢饭。”

陈明宪、李晓希、邹和平在伙同家人或亲属受贿的手法上与冯伟林如出一辙,他们都是要求家人或亲属在背后操作。

陈明宪在伙同其妻周茜、其妹陈明珍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时,要求周茜不要出面,陈明珍尽量少出面。然后找到与其关系密切的朋友刘某某、周某某商定,由刘某某联系投标单位或个人,陈明宪出面帮助中标,刘某某、周某某收取“业务费”,刘某某负责保管,等陈明宪退休后,三人平分“业务费”。陈明宪还特别叮嘱刘某某、周某某小心操作,别出事,要“找间房子,多买几把锁,锁起来”,保管好“业务费”。

李晓希伙同儿子李钡在高速公路上插手保险业务时,最开始也是反复叮嘱李钡不要直接跟项目经理联系,只要李钡告诉自己保险公司想要哪条路的业务就行了。

邹和平儿子邹颖则入股侯某、戴某和阳某合伙经营的一家花木公司,每年可分取红利。邹和平告诉邹颖:“别出面跟他们搅在一起,更别入股,拿点儿好处费就算了。”

面对着轻松就可以拿到手的好处费,陈明宪、冯伟林等人的家人和亲属哪能克制住自己心底无穷的欲望,甚至到了最后,面对金钱的诱惑,陈明宪、冯伟林、李晓希、邹和平等人不仅管不住自己的亲人和家属,就是连自己也管不住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群“路蠹”无视党纪国法,嚣张跋扈,最终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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