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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人情成因及其超越

点击:0时间:2021-09-02 11:56:15

谭志坤

[摘要]腐败历来是世界性难题,虽然各国始终严厉打击腐败,但腐败依然屡禁不绝。腐败的成因除了制度漏洞与市场经济诱因等一般因素以外,还有基于各国不同的文化传统与心理结构所形成的特殊因素。人情因素是中国腐败的重要诱因,人情扎根于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不对人情进行适当的矫正,那么即使形成了不敢腐和不能腐的局面,也很难进一步构建不想腐的健康政治生态环境。

[关键词]腐败;腐败成因;人情;政治生态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7)05-0055-11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高压反腐之下,“不敢腐”的局面已初步显现,“不能腐”也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不想腐”的理想政治生态则依然任重而道远。由于“不想腐”的问题往往触及到人的灵魂深处,所以即使制度完善了,一个人要想腐败仍然会铤而走险。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境会驱使一个人无视制度的约束与惩戒而逾越底线呢?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就涉及到了生成中国式腐败的特殊诱因,即人情因素。中国是一个人情的超级大国,人情的存在不仅可能滋生腐败,而且会使这种类型的腐败披上一层“道德的外衣”,只因其符合社会的伦理逻辑,并由此导致腐败演变为一种“自我道德表演”。如果不能厘清人情之于中国式腐败的特殊作用,从制度逻辑的宏大叙事回归生活逻辑的微观探源,那么对腐败的研究将陷入制度主义固定分析范式的窠臼中。

一、催生与异化:道德面具下的中国式人情

作为一个处于转型期的人情超级大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导致人情不断发生异化,使中国的人情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但人情不仅没有褪色,反而在现实生活中继续扮演着更为关键的角色。如马克思所言,“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P73)。生活在一个社会中的人们必须遵守社会的“游戏规则”,而人情就是中国社会不成文的规矩。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情已经戴上了一层面具,在这层面具下是人情游戏极其复杂却又颇具强制性的运行规则。

(一)乡土底色催生人情社会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2](P28)。这种社会结构通常被理解为“差序格局”,儒家所谓父子、君臣、夫妻、兄弟、朋友的“五伦”关系就是典型的差序格局。在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乡土社会中,每个人都是某一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同时也与其他众多关系网络产生关系。从出生之日起,每个人就已经附带了大量终其一生都无法回避的关系网。

在传统社会,关系网因中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分布和居住习性而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中国大江大河的分布较为集中,河流湖泊较多的地区往往是农业发达地区,农耕社会的人们围绕着河流湖泊聚家而成族,聚族而成国。千百年来,中国人在固定的地域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具有简单性与重复性的生活,除非有战争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的影响,人们很少会迁离故土。在狭小固定的区域内,人们通常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基于本能的生存需求,人们必须讲求彼此之间“以和为贵”,“老死不相往来”是不能保证关系和谐的,彼此之间需要经常互动拉关系,而人情就是这种互動的媒介抑或产物。

就其本意而言,中国人所讲的人情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它是家庭、邻里、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提升着人们生活的愉悦度,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序。相应地,人情可以依据情感性程度依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义务性的人情,这种人情是先天的,如父子关系;第二类是情感性的人情,如夫妻和朋友;第三类是工具性的人情,即人情双方有着利益往来,如生意合伙人等。当然在实践中,这三类人情往往互相渗透,有时甚至很难精确划分彼此,如人们所熟知的晋商、徽商中很多人的关系就交叉着亲人、朋友、生意伙伴。总之,乡土底色催生了人情社会,即使今天中国社会存在日益加速的流动性和城市化对乡土社会色彩的消解,但是谁又能否认人情仍然是中国社会的底色呢?毫无疑问,中国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仍然可能是一个充满了“人情味”的国家。

(二)人情的庸俗化变异

人情顽强的生命力有其历史合理性,它保证了家庭、邻里关系甚至整个社会关系的和谐有序,使中国社会带有礼治色彩。在传统社会,人情彰显着“礼治”色彩,一个人“通人情”“讲人情”“有人情”即指其是有“礼”之人。中国向来以礼仪之邦自居,重视人伦亲情,讲求人情世故。所谓“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3](P20),礼是个人修身立命和国家安定繁荣的根基,而“礼”也通常由人情来彰显,所以人情是维系传统社会的纽带。这里的“礼”更多被视为礼貌、礼仪、礼节,人情就更多体现为交往双方在情感上的互动与联系。

但是,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市场经济的利益至上原则逐步打破了“礼”的传统含义,“礼金”“礼物”“礼品”取“礼貌”“礼节”“礼仪”而代之,人情的工具性色彩逐渐压倒了其情感性色彩。尽管人情之中暗含着利益交易的工具性色彩古已有之,但传统社会历来向人们灌输着义大于利的义利观。新中国成立后不断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则一次次地洗礼着人们的思想,使私人利益完全服从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某种意义上是义大于利的义利观的翻版,这些保证了人情的工具性色彩长期得到有效压制。然而,改革开放后,传统的义利观不再灌输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又迅速造成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分化甚至是矛盾重重。这些都为人情的庸俗化变异创造了极佳的条件,过去的限制因素或不复存在或日趋衰弱,导致人情的工具性色彩迅速升温发酵。

一方面,“看礼下菜碟”成为工具性人情的重要特征,“礼品”“礼金”之轻重大小体现了交往双方人情的深浅,“礼”重者自然表明人情深重,“礼”轻者则表明人情浅薄。相应地,“礼”重者将得到受礼者的“高看一眼”,“礼”轻者自然“低人一等”,无“礼”者则只能被忽视,而且通常会遭到“不通人情”的指责。在中国这样一个“讲人情”的社会,一旦被贴上“不通人情”的标签,很可能意味着被社会排斥,而这是个体很难承受的代价。另一方面,异化的人情进一步衍生出“潜规则”。现代公共生活规则以民主和法治为根基,人们在彼此平等的基础上交往互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情大小往往决定了双方关系深浅,这种逻辑不仅适用于普通民众,同样适用于各级党政干部。所不同的是,普通民众不掌握权力,而党政干部则掌握着公共权力,即拥有对相关资源的配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永远是稀缺的,一般而言谁掌握的资源越多,谁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处处占得先机拔得头筹,而权力本身又是更加稀缺的资源,这就使得利益相关者会想方设法向掌权者进行“利益输送”,而这通常都打着人情的旗号。虽然掌权者会受到制度的约束,而且也并非不清楚违背制度的后果,但并非所有人都能超越人情所形成的规范,尤其当人情与掌权者家人染上关联,其作用尤为显著。一旦情压制了理,公权为私用,“潜规则”就开始盛行。“潜规则”破坏了现代公共生活规范所要求的公平和正义,却一定程度上符合传统伦理法则。不遵循“潜规则”者会被视为“不通人情”,不谙熟“人情世故”,对于讲求“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中国社会而言,这样的社会评价无疑带有毁灭性,而人情及其衍生的“潜规则”也就带有了义务性。因为任何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都可能要承担高昂的代价。

(三)生活世界殖民化巩固着异化的人情

人情催生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之中,异化于市场经济利益至上的原则之下,同时当代人生存状态的异化也在不断地巩固着异化的人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现代性发育犹如一柄双刃剑,它引发了社会深刻的二律背反,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人的生活世界却被金钱和权力殖民,引发了人的生存状态的异化。

首先,欲望取代信仰获得了对世界的支配权,彻底消解了传统义利观的影响力。改革开放带给当代中国最深刻的变革就是激发了中国人的世俗精神,它包含着商业精神、货币精神以及欲望。在欲望的支配下,社会开始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生活出发,不再强调人应当如何生活,而关注人事实上如何生活。欲望激活了世界,彻底改变了中国人的义利观,传统社会强调义大于利,而市场经济的运行则使人们愈加重视利,利先于义的观念深入人心,它不再让人引以为耻,反而成为一种世俗精神的表征。但同时,欲望的无限激发导致人们沉湎其中而不能自拔,人的生存状态自此发生异化。

其次,人对物的依赖前所未有地加强。在欲望的支配下,人的多样化需求归属到单向度的需求上,即对物的需求。对物的依赖性增强,使完全受资本驱动及大众传媒的运作导致的非理性的虚假需要日益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生活的形式化、数据化、视觉化、感觉化。对物的依赖本身并没有过错,因为欲望无所谓对错,关键是社会要有精巧细密的规则对此加以控制。然而,缺乏高技术含量的规则恰是社会转型期的一大弊病,它造成人们对物的依赖无限制膨胀,生活被物所控制,人亦被物化。在当代中国,物质生活日益充裕,而精神生活则日渐空虚,对物的崇拜消解了生活多姿多彩的意义,金钱拜物教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全面展示。

最后,社会价值观不断扭曲。对物的崇拜在现实生活中造就了对金钱的无限追求,社会对个体生活的评判不是基于道德或对社会的贡献,而是以金钱作为评判标准。生活虚无主义导致社会价值观极度扭曲,房子、车子、票子,成为衡量个体成功的直观印象。扭曲的社会价值观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个体的欲望与对物的崇拜,社会价值观愈发偏离其本质,不断遭到曲解和割裂。

欲望支配世界、对物的崇拜、社会价值观的扭曲,这一切共同造成当代中国人迫切寻求个人利益的“最优解”,即在成本最低点满足最大化的欲望。欲望驱使人们挖空心思与有钱有权者建立起各式各样的关系,因为一旦拥有了这一层关系,个体便有机会掌握稀缺的资源,在社会交往中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欲求。要建立起这样的关系,其媒介就是以人情为幌子的礼物、礼品、礼金。由此,殖民化的生活世界成为了滋生腐败的社会土壤,而带上面具的人情则提供了土壤所需的肥料。异化的人情滋生着腐败,那么腐败究竟是如何在人情交往中生成的呢?弄清楚人情生成腐败的机制,才能为彻底根治人情腐败提供科学可行的线索和思路。

二、人情生成腐败的三部曲

人情滋生腐败有着严密的运行逻辑,从建立封闭的关系网络,到打破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间的界限,再到以特殊的深度信任巩固封闭式关系网,如此往复循环形成了一套完整固定的体系,很难因制度的变化而彻底消解。可以说,异化的人情已成为腐败生成的“文化温床”。

(一)人情形成的封闭性关系网络是腐败的载体

社会关系网络本应是开放的,所有公共生活中的主体都会参与交往互动。然而,人情的“礼尚往来”则易于形成一种封闭的网络,此封闭式网络的运行逻辑往往有悖于正常关系网络所要求的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它以寻求个人或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和降低公共生活中的交往成本为目标,打破平等和自主的原则,破坏公共生活中的契约精神。在腐败关系网络中,居于核心位置的资源支配者与资源请托者之间形成了一个个基于人情的关系链。附着在关系链上的人情是与血缘、地缘、业缘等相关联的亲情、友情、同事情、战友情,这些关系链共同编织了一张庞大的封闭式关系网络。资源请托者为实现一己私利,以人情为媒介,向资源支配者或输出体贴与关心等情感性要素,或输出金钱与各种文化产品等物质性要素,而资源支配者在接受人情后,即与请托人之间形成了“人情债”。

“人情債”可能是父子关系这样带有先天义务性的,可能是夫妻关系或朋友关系这样带有后天情感性的,也可能是以子女、夫妻、朋友为中介牵线产生而带有工具性色彩的。“人情债”带有义务性,一旦欠债就必须还债,因为不偿还“人情债”往往意味着某条关系链上双方关系的冷淡甚至是断裂,这样的代价并非所有资源支配者都能承受。为偿还“人情债”,资源支配者往往要利用其掌握的公共权力为请托人谋取私利,由此导致公共生活中常态关系网络运行原则的崩塌。公共生活中交往的平等性和自主性不复存在,能进入以资源支配者为核心的封闭式关系网络往往意味着以较小的交易成本赢得丰厚的经济利益回报。

巨大的利益诱惑造就了以资源支配者为核心的关系网络的封闭性和排他性,“局外人”想方设法“入局”,“局内人”则绞尽脑汁谨防“出局”。原本平等、自主、开放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异化人情的冲击下沦为谋取私利的封闭式网络,资源支配者与资源请托人在其间或利益庇护或利益共谋,人们所熟知的家族式腐败和塌方式腐败即由此发生。

(二)人情打破了私人生活规范与公共生活规范的边界

所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4](P145),公共生活中交往互动的健康运行离不开规矩,亦即公共生活规范。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规范以民主和法治为基准,它与私人生活规范之间虽不是泾渭分明,但彼此皆有不可逾越的界限。公共生活规范要求伦理与法理的协同,非正式规范与正式规范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和谐。然而,由人情编织的封闭式关系网络却极易混淆公共生活规范与私人生活规范的边界,侵蚀公共生活规范的神圣性。

中国社会聚家而成族,聚族而成国,也就是“家国一体”“家国同构”,“家”与“国”是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就积极的一面而言,这种文化基因塑造了中国人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发了中国人面对民族危亡时同仇敌忾的昂扬斗志。但是,“家”与“国”不分既可能毁家纾难,行天下为公之举,也可能弃“国”保“家”,因私而废公。人情编织的社会关系网络之所以带有封闭性,就是因为每一张人情网的运行原则千差万别,却又都以维护人情网内所有个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必然与现代公共生活强调的运行原则相抵牾。这一张张封闭的关系网导致公共生活规范的空间和边界被私人生活规范严重压缩。所谓“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5](P7)。人情在现代生活中被异化为礼物、礼金、礼品馈赠等形式,进而导致因私废公、任人唯亲、损公肥私等现象大行其道,然而这些现象却都披上了一层合乎私人生活规范的人情外套。

由此,伦理凌驾于法理之上,私人间的潜规则大行其道,公共权力成为私人不承担义务却享受权利的“特权”。公共生活规范所强调的伦理与法理协同,非正式规范与正式规范统一,权利与义务相和谐等原则已毫无神圣性和权威性可言。私人生活规范对公共生活规范的入侵,导致资源支配者的角色混淆,公共权力发生异化,公与公的事务变成私与私的事务,权力与道德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裂痕,有权者往往与有钱者连接在一起,一方面引发了社会的仇富心理,另一方面却又刺激着人们绞尽脑汁通过人情往来与公共权力掌握者建立某种私人联系。当掌握公权力的资源支配者不仅隶属于某一封闭的关系网络,而且其行事原则往往遵循私人生活规范时,腐败问题的频发也就带有了必然性。

(三)人情导致信任的特殊化

社会普遍信任是一个社会良好运行的前提,然而人情的存在却造成社会信任囿于某一个圈子,圈子里的人彼此深度信任,而圈子外的人则难以得到信任,这就是中国社会的“圈子文化”。肯尼斯·纽顿认为:“‘深度信任是机械的团结或礼俗社会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它常常是通过同一部落、阶层或民族背景的人与人之间集中的、日常的接触而产生的。这种封闭的社群像是要在其内部产生深度的信任,而不信任更广阔的社会。”[6](P49)

在一个基于人情所建立的封闭式关系网中,最容易形成深度的特殊信任。这种小圈子内的“深度”信任是封闭式关系网络及其规范的粘合剂,它损害了社会的普遍信任,塑造了“局内人”之间特殊的情感义务与心理期望,造成巨大的社会信任赤字。理性的信任關系是期望与义务的对称,是对称基础上的互惠。然而,人情圈里特殊的深度信任则打破了理性信任的基础,它使期望与义务发生严重错乱。在腐败网络中,资源支配者与资源请托人之间形成了特殊的期望与义务关系,资源支配者的地位使资源请托人对其产生期望,而为达成期望,资源请托人必然对资源支配者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资源支配者在腐败网络中处于核心节点,是多个腐败关系链的终端,当某个关系链上的请托人实现了期望,位于其他关系链上的请托人要实现同样的期望,就不能再承担与前者相同分量的义务,而必须对资源支配者承担更多的义务,比如馈赠分量更重的“礼物”。期望与义务的极度不对称使人情产生了滚雪球效应,即使关系双方不堪重负,但由于利害高度相关,腐败网络中的资源支配者与所有资源请托人之间都必须高度信任,因为任何一个人的“脱离”或“背叛”都可能引来腐败网络的毁灭性打击。尽管这种高度特殊的信任实际上极其脆弱敏感,但它却有利于巩固封闭式的关系网络,只有被信任的人才可能加入其中,从而形成了人情滋生腐败的恶循环。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循环近年来越发凸显出扩张的趋势,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等震惊全国的腐败大案中都有其亲属或部属的身影,这些人充当着腐败掮客的角色。由于与核心资源支配者之间有不可割裂的人情关联,或者是先天义务性关系、或者是后天情感性关系,这些人往往成为次一级腐败网络中的核心资源支配者。虽然次一级腐败网络的能量随着位于中心的资源支配者的势力相对弱化而难以产生核心腐败网络的破坏性,但它依然遵循上述人情滋生腐败的逻辑而不断蔓延下去,以至于形成一个又一个能量递减的腐败网络,这就使单一的腐败网络如细胞裂变般演变成一个巨大的腐败网络体系,极大地污染了整个政治生态。

三、日常生活变革:走向腐败的深层次治理

既然异化的人情滋生着腐败,那么根治腐败就有必要还原人情的本质属性,遏制其异化的趋势。人情扎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对它的治理与矫正也就理应回归日常生活逻辑。在列斐伏尔看来,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平庸的”世界,所以有必要以非平庸的眼光来看待它。日常生活虽然与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但它是一个不完美且“平庸的”自在世界,因而也是一个需要加以批判和改造的世界。对日常生活的批判和改造也就是对日常生活的变革,它需要遵循从法治到德治再到日常生活适当政治化的循序渐进过程,其中法治是底线,应强调由政府推动打造法治文化;德治是中间层次的变革,应强调个人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日常生活适当政治化则是最高层次亦是最具有挑战性的变革。只有结合这三个层次的变革,才可能矫正人情使其回归情感本质。

(一)政府推动打造法治文化

纵观中国历史,“包青天”式的人物不仅数量少,而且往往受到社会运行规则的排斥。清理人情的负面效应,使好人和清官不再受某些“游戏规则”的伤害,必须有优良的社会风气来加以保障,而法治则是一个现代社会拥有良好风气的底线。对于转型期中国而言,是否能够打造法治文化至关重要,它是清理人情——腐败循环的基础保障。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人情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

但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所应打造的法治文化不能也不应脱离“人情味”而独立存在,相反,它必须兼具制度的刚性与人情的亲和力。人情之所以要钻制度的空子甚至于架空制度,使制度名存实亡,固然是由于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制度本身是否具有亲和力。换言之,当人们通过人情渠道达成目标所付出的成本远低于制度渠道时,趋利避害的本性必然会放大人情亲和力的优势与制度刚性的缺陷。所以,打造法治文化绝不是简单的“以法而治”,而是要有“良法善治”,使法律和制度从一种刚性的社会规范上升为柔性的社会信仰。

实际上,中国并不缺少法律和制度,但它们却未能有效阻止人们无视甚至肆意践踏公共生活规范与私人生活规范的界限,借请客送礼、建立亲密关系之名行腐败之实。究其原因,除却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外,法律未能深入人心亦难辞其咎。自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以来,法律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准绳,使人们产生雷池不可逾越的敬畏感。然而,法治文化的建立并不会一蹴而就,它需要政府不断地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最终使中国社会走上信仰法律的道路。惟其如此,才能彻底清理人情滋生腐败的空间,使中国社会由传统伦理社会走向现代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社会,并使人情的工具性色彩逐渐消退,复归其情感色彩。

(二)个人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

个人是日常生活的主体,个人对自身日常生活进行反思和批判,日常生活变革才具有立足点。正所谓“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7](P3)个人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有利于彻底铲除人情——腐败的社会文化根基。须知,法律虽然是底线,但难免会有人不计代價地触碰底线。尤其是社会思潮多元化的时代,个人的一言一行汇聚起来就会影响社会的价值导向,因而个人不能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不能只寄希望于他人不借助人情参与腐败,而应从自身做起加强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的自觉。

首先,个人必须放弃对腐败现象的双重标准。人们对支配资源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贪腐行为可谓恨之入骨,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强度的反腐举措让民众交口称赞。但诡异的是,人们一方面对腐败深恶痛绝,对高官落马拍手称快;另一方面当人们面对寻医问药、升学就业、升职加薪等问题时,却又会主动寻求人情的帮助,因为人情可以使人们在面对激烈的竞争时有更大的胜算。实际上,不仅是普通老百姓存在这样的双重标准,一部分党员干部尤其如此。某些落马高官经常在各种公开场合对腐败行径大加鞭挞,未必不是出于其内心真实想法。但是,当离开公共视野回归官场运行逻辑后,这些人却又成为各种“潜规则”引导下的腐败行为的参与者,对腐败实行双重标准使其可以心安理得高谈反腐之时却又不断地腐败。双重标准使人们陷入一种自我道德化表演中,于己有利即可无视其危害,于己无利尤其危害自身利益时即大加鞭挞,总之就是“唯我例外”。若个人不放弃对腐败的双重标准,必然会不断寻求以人情为媒介加入腐败网络中,从而使腐败上演“边反腐、边腐败”的恶性循环。

其次,个人必须反思自我中心主义,拒绝自我道德表演。看待腐败的双重标准根源于个人的自我中心主义,价值判断的标准皆以“己”作为中心。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这样的俗语反映了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利己主义心态,由“己”出发造成了个人对公共规范与私人规范界限的混淆,凡是于己有利即可视为于公有利,凡是于己不利则等同为于公不利。即使腐败破坏了现代社会规范,但因为满足了传统社会的人情伦理,它依然是合理的,从而使个体完成了自我道德表演。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言:“为自己可以牺牲家,为家可以牺牲族……当他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当他牺牲国家为他小团体谋利益,争权利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2](P32)

最后,个人必须正视生活的价值,自觉抵制生活虚无主义。忽视生活的积极意义,缺乏对生活的热爱与对生命的敬畏,易使人沉沦堕落,丧失崇高的精神追求,为金钱所奴役、所驱使、所压迫,最终造成人的生存状态异化。一旦成为生活的奴隶,就不再能主宰生活,自身命运将为他人所掌握,这必然使人为了生存而寻求通过人情建立起各种人身依附关系,最终导致腐败的滋生。要防止这种现象的蔓延,个人必须尊重并挖掘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树立起崇高的价值追求,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8](P660)。

(三)日常生活适当政治化是遏制人情腐败滋生的治本之策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的超级大国,很难保证8800多万共产党员尤其是其中的领导干部能够完全罔顾人情,因为不讲人情的代价往往是遭到社会的非议与排斥,它并非所有人都能够承受。也就是说,即使形成了法治文化且个人能自觉地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人情腐败仍然可能发生。因为社会是一个整体,某个人或某一个群体的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并不代表着整个社会必然能求得共识。那么,是否需要彻底清理掉社会各个角落的人情因素呢?实际上,彻底清理人情因素既不可能,亦不必要,而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演变则有力地证明了日常生活适当政治化是治理人情腐败的治本之策。

第一,人情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消除人情绝无可能。人情的情感性价值在日渐疏离冷漠的现代社会显得更加无可替代,尤其是面对大城市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式的生活,人们对情感交流的需求较之传统社会其实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试想,一个缺乏人情滋润的现代社会将何其冷漠。因此,人情的情感性本质结合现代社会的情感交流需求,决定了它不仅不能被彻底清理,而且理应对其赋予更积极的角色。

第二,人情的工具性作用可以被限制决定了消除人情实无必要。人情之所以会发生异化,源于人情的确具有工具性特征。人情的工具性特征与其情感性特征是相伴而生的,带有一定的先天性,因而很难被清理,那么我们所应做的就是限制人情的工具性色彩使其被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若能使人情返璞归真,重现其滋润人的心灵情感的价值,则它于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具有显著的积极性。实际上,传统社会以义利观教化人情已然证明人情的工具性作用是可以被抑制在一定程度内的,因而当前所需要做的就是寻找一条适宜于时代需求的抑制人情工具化的途径。

第三,日常生活适当政治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如何抑制人情的工具化倾向呢?中国的历史并没有提供一个现成的答案,而各国国情的差异也意味着很难照搬其他国家“文化革命”的路径。但是,改革开放前后历史的对比提供了一个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的路径,这就是对日常生活加以适当的政治化。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而精神生活则日渐贫乏。尽管表面上人们的日常生活日渐丰富,但这种以个人为主体的日常生活所具有的多元化特征导致被释放出来的个体面对多元化的价值观日益迷茫并不知何去何从,人们精神生活的贫困与物质生活的丰盈相伴而生。很显然,此情此景与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是一个物质短缺匮乏但却洋溢着政治热情的年代。从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国社会就被带入了高速政治化的轨道。为了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一系列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如火如荼地展开,尽管社会的高度政治化甚至是过度政治化引发了此后的政治动荡,但当前完全缺乏政治化并彻底世俗化的日常生活真的是人们所需要的吗?实际上,我们所需要享有的日常生活固然不应是过度政治化的,但也不应是完全世俗化的,它理应是一种适当政治化的日常生活。

从历史的角度来审视,改革开放前日常生活的高度政治化的确对于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发挥了积极的效果,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人讲究的是“活着是为了更好的革命”。集体利益是至高无上的,虽然个人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被牺牲,但也使得人情的工具性作用被压制,人情更多体现为人与人之间同志般的革命友谊。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建国后将日常生活高度政治化的经验表明人情的负面效果是可以被克制的(尽管不能彻底消除),所以当代中国抑制人情的工具性倾向完全具有可行性。

从现实的角度而言,当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事实上早已由政治化走向了市场化和世俗化,资本逻辑所主宰的不仅有市场,还有人们的日常生活。拜金主义等思潮虽然庸俗,却拥有广泛的生存空间与社会认同度。任由日常生活被彻底世俗化而不加以矫正,必然导致整个国民性格的日益庸俗。在探讨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时,卢卡奇曾强调要由外向内对无产阶级灌输阶级意识,因为无产阶级本身并不具有阶级意识的自觉性。借助于卢卡奇对无产阶级意识的分析,笔者认为,中国人的国民性同样是无意识的和自发的,这种国民性带有极强的惰性,因而必须对其加以改造,这就是从外部灌输一种新的意识,亦即马克思主义。以马克思主义来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或者说日常生活,其效果是积极的,事实早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使中国人的国民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从任由宰割的奴隶到翻身做主人的主人翁,广大人民群众充满了革命的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这一种积极有为的日常生活无疑是对庸俗化日常生活的拒斥与批判,在健康的大环境下,每个人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螺丝钉,很难形成每个人都绞尽脑汁寻求拉关系和走后门的社会氛围。今天日益庸俗化的日常生活导致了人情的工具性作用不断被放大,它使得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造日常生活具有了强烈的必要性。

历史已然证明,日常生活的适当政治化是克制人情工具性倾向的利器,尽管过去日常生活过度政治化也导致了社会灾难,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大背景下,日常生活适当政治化无疑是走出“人情——腐败”怪圈的最高层次诉求。

余论

腐败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不大力惩治腐败,苏共亡党亡国的悲剧极可能再次上演。但彻底的治理腐败,不仅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与决心,也需要知己知彼的智慧与策略。人情是中国式腐败频发、多发、易发的关键性诱因,一定程度上讲,根治了人情的消极性也就杜绝了滋生腐败的一条重要路径。然而,人情往往扎根于人们的生活甚至是习以为常的言行举止中,所以矫正人情谈何容易。但“中国梦”和“两个百年目标”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为实现理想计,纵使矫正人情绝非易事,个人、社会、政府都必须自觉地承担起这一使命与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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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江伟

标签: 人情 腐败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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