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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公祭日:悼以国之名义!

点击:0时间:2022-05-16 15:44:27

田雄狮

刺耳的防空警报13日上午响彻南京城上空。首次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在此举行,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胸佩白花出席仪式。

公祭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的共同名义举行,所在地点为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其下就是埋葬死难者尸骨的“万人坑”之一。

公祭开始,全场高唱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随后,防空警报拉响,车辆轮船汽笛长鸣,人们低头默哀,抽泣声依稀可闻。一分钟后,《安魂曲》响起,礼兵将8个巨大花圈安放于“灾难墙”前。接着,77名青少年朗读《和平宣言》。

习近平和85岁的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及遇难者遗属、13岁的阮泽宇一起,为“国家公祭鼎”揭幕。

大屠杀幸存者和遗属、国共两党抗战老兵、外国友人以及各界人士一万人参加公祭。

这是血与泪的记忆,更是民族心灵深处难以消除的伤疤……

日军侵华期间惨遭杀戮的死难者,都是公祭对象

“之所以定名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主要是因为南京大屠杀事件是抗日战争期间最集中、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一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

为何从1874年算起 ?

对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源头,一般有三种观点,从远至近分别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1931年九一八事变、1937年七七事变。

然而,国家公祭日所表述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却将这一时间维度更加拉长。

1874年初,日本政府以台湾居民于1871年杀害琉球渔民为借口,发动侵台战争。5月初,派遣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领3600余名日军开始向台湾进犯。日军在瑯湾登陆后,烧杀掳掠,对台湾人民犯下了严重罪行。由于台湾人民的英勇抵抗和中国政府的抗议,日本政府于同年10月31日同清政府签订《日清两国间互换条款及互换凭章》(又称《北京专约》),迫使清政府支付50万两白银赔款。

史学家认为,如果要追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究竟从何时染指中华大地,1874年是一个较为准确的界定。正因为此,当国家公祭日在表述公祭对象时,才使用了“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这样的表述。

为何称作死难者而非遇难同胞?

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名称不同的是,国家公祭日使用了“死难者”这一称谓。这有何深意?

作为“确立抗战胜利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专家组成员,朱成山透露,围绕着公祭日设立,相关文件从用词到形式都经过了十分严密和慎重的讨论。最先提出的就是“称呼”问题。

“仅‘死难者这一用词的敲定,前后就召开了多次专家座谈会。”朱成山介绍,起初准备同纪念馆的名称保持一致,用“遇难同胞”,但“同胞”一词意味着是同一国家或同一民族的人民,这对于今后要来参加纪念活动的外国人士来说,显然不对,因此便将“同胞”改成了“者”。

随着讨论的深入,专家们觉得“遇难”一词含义过于宽泛,不能充分表现侵略战争带来的灾难及后果的特殊性与严重性。还有专家提议用“受难”,但同样存在意义宽泛的问题。此外,还曾考虑过用“殉难者”这个词。

朱成山表示,南京大屠杀包含屠杀、强奸、焚烧破坏及公私财物的掠夺,但公祭对象非常明确,即被侵华日军血腥屠杀的30多万死难者。于是,他建议采用“死难者”一词,最终获得了一致认可。

在国家公祭网的主页上,列出了作为祭奠对象的七大群体: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这七大群体虽代表了日军典型罪行的受害者,然而,依然无法涵盖所有。

12·13重建历史认同

12月13日作为国家首个公祭日,其系列祭奠活动更是凸显出国家重建历史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政治意识与政治意志。此次关于公祭的国家实践,将南京大屠杀祭奠活动从民间与地方政府层次提升至国家层次,对于塑造国家意识与国家认同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公祭日是二战后各国反思和转化战争遗产的普遍国家实践,已构成国际惯例。比如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我国关于二战的历史纪念活动,以南京大屠杀为例,长期处于民间和地方层次,比如南京市的纪念活动从1994年开始坚持了二十年,但由于缺乏国家公祭的法律安排,在规模与影响力上颇有不足。与之对照的是,作为侵略国与战败国的日本,不仅在国内以原子弹事件展开战争祭奠,更是在南京大屠杀开始后的数日内(12月18日)举行了阵亡将士公祭活动。此次设立国家公祭日,来自民间的长期呼吁、政协的连续提案、中日关系的曲折反复以及国家重建历史与政治认同的明确意向。

政治的仪式化是政治体自我认同和维系的重要制度技术,是缅怀、回应和转化政治体历史功绩与集体苦难的重要政治过程。这一传统没有因为现代政治的理性化而被打断。现代的国家认同已发展出两个基本层次:一是民族文化层面,以历史命运共同体和民族主义精神为内核;二是政治法律层面,以宪法与公民权利为内核。此次以民族战争为主题的国家公祭日可归入民族文化层面的认同范畴。12月4日的宪法日则可归入政治法律层面的认同范畴。各国基于民族国家利益与历史理性,均交叠运用上述两种层次不断强化国家认同,增强民族凝聚力与团结。如此,则今年12月的首个宪法日和国家公祭日,当可共同作为国家认同建构现代化的新思维与新进路。

关于国家公祭日的具体活动形式,各国具有大致相近的实践与安排,比如国家领导人敬献花圈并发表演讲,群众自发集会开展纪念活动。南京市将继续以往的“集体默哀1分钟”的安排,但国家层面的祭奠活动显然会因为公祭日的国家化而升格,形成公祭日新的祭奠传统。同时,基于互联网时代的沟通交往特征,网络公祭亦成为国家公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同主题的国家公祭只是国家的一种特别倡议行为,对历史的纪念与承受仍应寄托于民间层次和日常实践。

实际上,以抗战为主题的国家纪念活动历来受到中日关系变迁的影响。在此次公祭日之前,国家与民间对抗战史与抗战影视生产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一直颇为强劲。中日关系在友好主题与历史反思主题之间存在较大张力,近年来更是因为钓鱼岛事件和日本政治右翼化引发两国关系紧张,从而在背景与动力上助推了国内抗战叙事的强化以及公祭活动的国家化。当然,战争公祭在中日各自的历史观与叙事传统中之意义和理据有别,我国公祭日的选择显示了立法者在国内政治精神凝聚与国际和平关系维护之间的理智权衡。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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