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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上的亮丽包头

点击:0时间:2018-08-15 17:40:19

王秀莲

包头市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把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主题,并于2007年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十二五”以来,包头市累计完成营造林任务217.58万亩,森林面积由628万亩增加到703.9万亩,净增加75.9万亩;森林覆盖率以年均0.6个百分点递增,现已达到16.9%。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六大重点区域绿化、让老百姓看得见满眼绿色为目标,把生态建设作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部门的合力方向和社会的自觉行为,努力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上的亮丽包头。

一、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先决条件

“十二五”以来,包头市先后完成了6个重要的生态建设规划。《包头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确定了包头市生态建设“一核、三网、三区、四带、多点”的生态建设总体布局,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建设的“包头模式”。《包头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初步划定了全市生态红线,突出对林地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包头市林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民生林业的发展路径,努力打造“三区、两带、三集群、两基地”的林业产业增长极。《包头市六大重点区域绿化规划》着眼于打破城乡绿化二元体制和片区独立局限,统筹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绿化,按照“两屏护城、十环围镇、六廊串联、多点绽放”的建设原则,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包头市大青山南坡绿化总体规划》确定了“三横、五纵、六区、十二组团”建设布局,打造以森林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北界面。《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滩、水、园、泽、岛”为主题,建设122.2平方公里的国家湿地公园,从而形成了包头市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系统规划体系。

二、坚持把实施重大工程作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的坚实基础

(一)G6高速、110国道、210国道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包头市委"5421"发展战略,我市把做好主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于2013年9月启动实施了包头境内G6高速公路、110国道、210国道沿线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工程,下大力气整治环境,集中开展高标准绿化。工程计划在三条公路两侧规划建设30-100米宽的绿化带,对沿线“脏、乱、差”区域、污染小企业和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按照目标任务,工程将在2014年6月底前见到明显成效,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和“适地适树、宽幅密植、以植代育”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规划、区域负责、分区(旗)实施,38家绿化公司分为90个标段在300多公里的战线上同时施工,确保了工程的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0.92亿元;完成土地租用27089亩,土地征用1077亩;新打机电井98眼,铺设管道25.9万米;整地挖坑641.6万穴,栽植苗木2173.56万株,栽植地被及草坪39.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5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5.5%;绿化里程251.6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107.8%。依法拆迁面积28.4万平方米;清理违章建筑4.8万平方米;完成墙面整治86万平方米;填埋沙坑104.1万立方米;清理垃圾102.1万吨。整治美化里程73.5公里,完成目标任务的67%。三条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初见成效,融生态、防护、景观为一体的绿化带已经形成。

(二)大青山南坡绿化二期工程。大青山是内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分水岭,在国家建设十大生态屏障中处于四大屏障的交汇点,不仅是北方防风固沙屏障、西部高原生态屏障,也是黄河流域生态屏障和城市森林生态屏障。为充分发挥大青山森林“包头之肺”的生态功能,2011年,在实施10万亩大青山南坡绿化一期工程基础上,启动了大青山南坡绿化二期工程。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护,绿化工程区内全部配套节水滴灌设施,“十二32”期间规划投资8.8亿元,现已经完成建设任务5.35万亩,苗木成活率稳定在95%以上。2012年,该工程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三北四期防护林体系优质工程”。

(三)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全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置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龙头带动”的方针,全面加快重点区域绿化步伐。一是道路绿化。重点是抓好国道、省道及主要出口绿化,引入“绿道建设”理念,与城区道路绿化有效衔接,构建完整的绿色走廊。农区道路绿化按照“十个全覆盖”要求,在村村通公路建设中,实施高标准绿化。二是村屯绿化。坚持增收与增绿相结合,大力发展果品林和经济林,让农牧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不断调动农牧民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使村屯绿化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同步推进。三是厂矿园区绿化。着力强化矿山企业的生态建设责任,鼓励倡导“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对采掘后的矿坑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全市工农产业园区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四是城镇周边绿化。对主城区周边和外围旗县区政府所在地周边进行绿化,配合城中村、城边村和棚户区改造,着力建设好城区周边道路、公共绿地、城乡结合部的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拆迁、改造和整体开发建设,努力在主城区和其他城镇周边形成1-3公里宽的环城绿化体系。五是大青山前坡绿化。拓展企业及个人承包荒山荒地进行绿化的途径,加强政策兑现,鼓励造林大户持续投入。绿化要提档升级,充分将景观建设、生态种养殖、林业经济产业、生态旅游等方面融合为一体。六是黄河北岸绿化。针对盐碱地和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实际,科学进行还水、还林、还草综合治理,营造特色景观林及实用护岸林,切实改善黄河沿线生态环境。2013年以来,包头市六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投资达到51.2亿元,累计完成造林17.5万亩,其中公路绿化525公里、56864亩,村屯绿化131个、10257亩,厂矿园区绿化46个、9279亩;城镇周边绿化33个、51276亩,大青山前坡绿化4.4万亩,黄河北岸绿化3975亩,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湿地保护建设工程。包头市现有湿地面积9.36万公顷,其中黄河滩涂湿地2.9万公顷。为保护这块得天独厚的资源,打造包头市湿地生态系统为核心的北界面,我市持续加强对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健全政策法规。先后出台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决定》、《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使湿地保护步人正规化、法制化管理轨道。二是申报建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2011年,包头市成功申报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包括昭君岛、小白河、南海湖、共中海和敕勒川5个片区,规划投资8.7亿元,黄河湿地保护列人了国家湿地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三是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建设。投资50多亿元,开挖了小白河蓄滞洪区,扩大湿地水域面积,开展黄河湿地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工作,强化对湿地公园内烧烤、捕鱼以及排污现象的管理。实施了1125亩黄河堤坝北侧100米植被恢复和300亩环湖绿化工程,落实了2600万元的湿地定位站项目。四是申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构建包头市湿地生态保护网络,加快山北地区湿地自然保护步伐,我市向自治区申报了总面积15205公顷的腾格淖尔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五)“围封禁牧”工程。包头市共有5大类草原,总面积2447万亩,为扭转草原生态恶化趋势,充分发挥北部草原作为“包头之肤”的生态功能,我市实施了“围封禁牧”工程,全面恢复草原生态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主要山体呈现出多年没有的景色,生态环境自然恢复加速,九峰山、梅力更、五当沟、厂汉沟等地区乔灌草植被生长旺盛,林业工程项目区的管护压力减轻,成活率、保存率显著提高。2012年,全市荒漠化土地面积与2007年相比减少1.29万公顷,年均减少2574.84公顷,草场平均高度达到17.75厘米,植被覆盖度达到31%以上,提高了9.6个百分点,大草原的景观逐步显现。

三、坚持把创新造林机制作为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改变政府一家搞绿化的局面,包头市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广大农牧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促进、还权于民”,通过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的激励政策,以矿补绿、以地换绿、以权养绿、以钱买绿、以改兴绿,政府通过让权、让地、让利,最终获得生态和经济效益。

(一)放活土地经营权。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大青山南坡绿化步伐决定的通知》,按照“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承载、园区化打造”的模式,推行90%的土地绿化,10%的土地经营开发,大力发展社会化造林,形成了多主体参与、多渠道投资,全社会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目前承包大青山地区荒山荒坡造林的企业和个体已达到15家,承包总面积27.1万亩,总投资11.1亿元,完成造林5.1万亩,社会资本已成为大青山南坡绿化的主力。在公路沿线绿化上,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取得公路沿线林业用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沿线造林绿化的各类社会建设主体,在保证面积和成活率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以置换同等绿化面积的荒山荒地使用权或者同等价格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享有南坡绿化政策优惠。

(二)推广“以植代育”模式。“以植代育”模式是实施包头境内G6高速、110国道、210国道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工程的又一项创新举措。鼓励支持各地区在公路、铁路沿线宽幅密植,建立育苗基地、商品林基地,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以植代育”模式改变了绿化造林的投入产出比例,公路沿线的农牧民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育苗,不仅减少了政府实施绿化建设土地征租成本,而且农牧民可以通过育苗来增加经济收入。参与绿化建设的造林大户和园林绿化公司可以利用公路沿线土地进行幼苗密植,把绿化工程区作为苗圃基地,不但减少了绿化工程的直接投入,而且随着苗木生长不断进行移植销售,企业利润得到循环增加。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林业发展,市林业部门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认真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期配套政策,探索制定了《包头市集体、个人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组建包头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服务中心,规范健全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林权收储等机制,积极协调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林业发展。2013年,包头市完成林业贷款贴息达150多万元,协助造林大户天龙公司申请到8000万元贴息贷款,当年贷款额度5000万元。市财政还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全市林业种苗产业发展,对生态建设工程规划区域内实施“以植代育”的育苗企业和农户给予重点补贴,极大地推动了林木种苗业的发展。

四、坚持把狠抓过程监管、强化后期养护作为保障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质量的核心举措

(一)严把季节关。春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也是大多数树种最适合种植的季节,为此,我市结合地区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好植树造林的各个环节,提前做好规划设计、现场勘查、施工准备和整地挖坑等工作,确保气候允许能立即展开植树造林工作。

(二)严把种苗关。鼓励多用乡土种苗,对苗木规格选择和质量、栽植程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绿化全部使用优质苗木。同时,注重加强苗木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管,特别是严防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三)严把施工关。主要是要抓好整地挖坑的规格、培土的质量、种苗种植的深度和浇水等工作,每个环节工作的标准都对营造林的成活至关重要,因此都不能放松。为严格责任落实,我市建立了领导和技术人员包片负责制,包片领导和技术人员深入种林地进行技术指导,并且编制了《绿化种植规程》和《绿化种植标准》等技术指导性文件。

(四)严把管护关。坚持“三分造林,七分管护”,针对包头市造林立地条件差的特殊情况,大力推广节水滴灌设施,在工程区修建防火通道,政府划拨专项管护资金,建立专门的管护队伍,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实行“3+2模式”,即三年保成活基础上再增加两年的工程养护期。有的旗县区还成立专门的管护机构,比如土右旗成立了大青山南坡管理站,专门保护大青山南坡绿化工程。

五、坚持把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产业发展作为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全新方向

在生态建设过程中,包头市积极推动从单纯的植树造林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产业发展转变,把生态建设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来考虑,结合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城边村改造,不断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步伐。近年来,随着包头市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林业生态建设与城市建设交错发展,城边村、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增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显得尤为突出。为了集中整治公路、铁路沿线及城乡结合部脏乱差现象,我市于2013年9月启动实施了G6高速、110国道、210国道及铁路沿线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工程,在公路、铁路沿线进行高标准绿化的同时,大力治理环境污染,对沿线污染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沿线私搭乱建和各类违章建筑依法拆除,对零散坟墓进行平迁,对公墓实施遮挡性绿化,对村庄进行生态化综合改造,对河道进行清淤、整理,建设护岸林。特别是注重种植经济林、苗圃,在大青山南坡及G6高速公路沿线着力打造带状生态景观,申报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大力发展农家乐、采摘园,通过系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现了净化、绿化、美化、富民等多个目标。

(作者系包头市林业局局长)

责任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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