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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的“小题大做”

点击:0时间:2018-08-22 20:07:02

张永华

林玉海是香港东区海底隧道公司的一名普通督察,平时为人老实,工作踏实,很得同事和领导的认可。他工作了大半辈子,眼看着再熬几年,就要退休安享天伦之乐,没想到因为一枚一元钱的硬币,却惹祸上身。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收费岗位上工作。中途,他发现收费工作台的地上有一枚一块钱硬币,没作多想,便弯腰捡了起来,顺手装在了口袋里。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竟然让他犯下大错。

一小时后,一辆警车呼啸而至。两名警察在公司主管的陪同下,径直来到林玉海面前。公司举报他涉嫌贪污,让他接受调查。原来,他捡拾硬币的场景被主管在监控室看了个清清楚楚,于是报警,以贪污罪向他提起控诉。

林玉海忙喊“冤枉”,并气急败坏地说:“我没想要贪污,只是顺手捡起来,况且只是区区一块钱而已,怎么能算贪污?你们……这不是小题大做吗?”

虽然林玉海是无心之举,但因为涉嫌贪污,一旦罪名成立,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且将会被公司按规定开除。金额很小却事关重大,于是,他请了最好的律师替自己辩护。

法庭上,律师列举了林玉海三十多年来良好的工作表现,并提交了一份有几十名员工共同签名的品德证明信。最后,律师再次重申了林玉海捡拾硬币的动机:只是出于一种人性本能,而绝非想据为己有。然而,法庭只以事实说话,那盘录制有他亲手将硬币装入口袋的视频,就是强有力的证据。最后,法庭宣判,林玉海盗窃罪名成立,不仅要负担诉讼费,还被判罚1000元。更为严重的是,林玉海被公司解雇,而且将来连退休金都拿不到。

区区一元钱,就让林玉海又破财又丢饭碗,实在可怜又可悲。那么,一块钱在香港能做什么呢?做一站地铁要四块钱,一瓶普通的矿泉水要七八块钱,一碗鱼蛋粉至少要20块钱……一块钱,几乎什么都做不了。如此看来,香港人确实太“小题大做”了。然而,这种“小题大做”的事件却并非偶然。

就在去年,一个菲佣去菜市场买肉,本应32元钱,却虚报50元钱,结果被主人发现,将她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宣判以盗窃罪论处,并罚款1000元。

还有,一辆出租车因为四舍五入,多收了顾客五毛钱,便被控诉滥收车费,最后出租车司机败诉,并被判罚800元。

一位政府官员因为将一张十几块钱的私人票据夹到公司单据里一起报销,被人发现,经法庭审理,他以贪污罪论处,并被革职辞退。

这样的事,不胜枚举。那么,香港人为什么喜欢如此“小题大做”呢?

对此,香港廉政公署的口号给予了最强有力的解释:贪一元也是贪。

当贪污的定罪标准抬高到“零容忍”这个尺度的时候,那么,贪污一元同贪污一亿元比起来,除了金额大小不同,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以职务之利侵吞他人或公共财产,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小贪污大处理,小事件大警戒”,这就是香港人反腐倡廉、杜绝贪污、倡导诚信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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