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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应该反对滴滴与优步合并

点击:0时间:2018-10-09 16:22:26

陈季冰

它们终于有机会暂时坐下来喘一口气,把更多力气花在改进网约车的服务质量上,

而不是无止境地往前焦虑狂奔。

有天一大早,我在上班路上看见单位的群里有一个小青年吐槽说:“今天Uber没补贴了”;另一个紧接着说:“滴滴顺风车根本没人接单”。

不得不佩服年轻人对市场的敏感,虽然有些捕风捉影。

滴滴与优步宣布合并,触发了社会舆论对垄断的担忧。应该说,这的确是一种理性反应。

不过,无论在学术还是在实践中,垄断与反垄断都是一个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的课题。时下比较多的经济学家达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是:垄断——尤其是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市场集中——本身不能成为企业受到管制和处罚的理由,关键要看它是否利用这种垄断地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认为国家反垄断部门不应该反对滴滴与优步的这桩并购案。理论上说,垄断的潜在危害无非有以下三条:

1,利用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的劣势地位,来谋求超额垄断利润,通常是提高价格和降低产品(服务)质量,从而对消费者利益构成损害;

2,利用市场地位挤压竞争者的生存空间,从而对市场秩序构成损害;

3,利用市场地位压制新技术的开发和使用,从而对行业长远发展构成损害。

依我看,上述三条,未来的滴滴-优步一条都做不到。

滴滴与优步合并后,新公司在未来中国网约车市场所占的份额的确是达到90%以上,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地位。然而,网约车本身并不是一种具有多高替代门槛的产品,相反只是传统出租车的一个替代产品而已。

而且,在中年以上的消费者中,网约车至今甚至都谈不上已成为一种稳定的消费习惯。因此,如果滴滴-优步不自量力地试图损害消费者以自肥,则它们前期砸下数百亿元资金好不容易“培育”出来的市场,很容易地就会被拥有成熟模式和完备渠道的传统出租车重新挤占。这是个一眼就看得明白的道理。

更重要的是,网约车本身还远未被市场证明是一个业已形成稳定利润模式、立得住脚的产业。别看滴滴和优步扩张如此之快,估值如此之高,它们迄今更多呈现的仍只是前景,而非现实盈利能力。

在创新活动一日千里的当今互联网领域,一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经常用不了10年就会被下一代更新的技术和更新的模式取代。我相信柳青和柳甄这对姐妹眼下操心的首要问题,一定不是如何联手打压易道和神州,而是自身明天会不会遇到严峻的生存挑战。

在这样一个时代,携新技术和新模式呼啸而来的新竞争者是不可压制的,别说一家企业做不到这一点,就连掌握了公权力的政府在这方面都经常捉襟见肘。

回顾过去10多年来的市场创新活动,我们会发现一个显著的特征,即白热化的竞争主要发生在不同技术与模式之间,而非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上。但实际上,作为消费者,我们可能的确需要新技术和新模式带来的新体验,但我们更加离不开的是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本身——我们打车时最希望的是,花更少的钱和更短的时间,更舒适地从一个地点移动到另一个地点。扬招也好,电话预定也好,手机网约也好……说到底都是服务于打车这个目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认为滴滴和优步的合并或许是一件好事——它们终于有机会暂时坐下来喘一口气,把更多力气花在改进网约车的服务质量上,而不是无止境地往前焦虑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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