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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历程素描

点击:0时间:2022-09-13 18:32:16

历 史 见 证

1997年6月30日子夜,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政权移交大典的会场内,随着《天佑女皇》的乐声结束、英国国旗的落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雄伟乐声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紫荆花区旗冉冉升起。旗降旗升,时针正指7月1日零时,标志着英国殖民统治的结束、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开始。

我有幸站在会场上亲眼目睹这历史的时刻,见证香港在经历百余年英国殖民统治之后重回祖国怀抱,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

英国对香港的管治期终结,以《中英联合声明》中规定的时分计算。为体现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回归问题上的合作,两国政府联合举行了政权移交仪式。中国由国家主席江泽民、总理李鹏率团;英方由查尔斯王储、首相布莱尔为代表,既体现中方重新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也顾及了英国的颜面,确是时代的一种进步。

记得1948年,缅甸摆脱殖民统治、宣布独立时举行的仪式就有所不同。缅甸政府听从高僧的择时指点,在英殖撤离缅甸之日的1月4日3时10分“吉时”,在缅甸联邦政府秘书厅大厦升起第一面缅甸国旗。而另一边英国人兰斯少将上午10时才在总督府降下英国国旗。兰斯少将眼中含满泪水,表现了内心的不情愿,但是反殖反帝的潮流是势不可挡的。

香港的回归可以用“顺利回归、平稳过渡”八个字来形容。但这种结果实在是来之不易。

讯 息 初 传

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人急于知道中国领导人对香港“九七”之后的态度,派出时任港督到北京探访,并且有意放出风声:“只有在英国的管治下,香港才有可能继续繁荣,才能保住东方之珠的美誉。”不少外国政界人士也担心香港回归中国会影响到香港的繁荣,估计中国政府不至于贸然行事而作出收回香港的决定。

在这种疑虑重重的气氛下,1982年6月15日,王宽诚、费彝民、徐四民、李子诵、吴康民、杨光、陈复礼、梁培等12名香港各界知名人士被邀请到北京共襄国事。大家到了下榻的钓鱼台国宾馆,才知道是邓小平和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廖承志要接见大家,和大家商讨香港回归的大问题。

与大家见面握手后,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说: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承认过不平等条约。对香港问题,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在适当的时候用和平的方式收回。英国人要求让他们在“九七”后继续管治,希望续约。如果我们在续约上签字,我们就是李鸿章,今天谁也不肯再当李鸿章。我现在告诉大家,到了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决定收回香港,恢复在香港行使主权。中国政府决心用和平的方式收回香港。如果出现意外,中国政府将另外考虑收回的时间和方式。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巨人发出的吼声。当时我便断定:中国政府会用最大、最坚强的决心处理香港问题,任何的艰难险阻,都无法改变这种坚强决心。回到香港后,《镜报》就此专门举行了三天的内部会议,分析了形势,部署了报道的策略,随即把这个强大的声音传播到了香港社会和海外。在报道中国政府决心用和平的方式收回香港这一重要信息上,《镜报》是香港传媒中动作最早的刊物,这也成为令《镜报》同仁引以为荣的一件事。

1984年两会期间,我再次见到了邓小平。在谈及香港问题时,邓小平强调了“一国两制”方针,宣布维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他还风趣地问在场的人:“50年时间够不够?”赢得满场掌声。当时社会上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时间长短问题上众说纷纭:有人说此阶段可以短一些,主张30年;有人认为要长一些,主张要75年。而那时是1984年,离“九七”还有十几年过渡时间,于是当时我就站起來请教这位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维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是从您宣布之日算起?还是从回归之日算起?”邓小平胸有成竹地果断答道:“当然从‘九七回归日算起!”这位世纪伟人的明确表态,又赢得全场长久不息的掌声。

长 路 漫 漫

《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之后,中国政府着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是为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专门设计的适合香港社会制度的“小宪法”。我有幸参加了基本法咨询委员会,为基本法的制定提供意见。为顺利制定一部贯彻“一国两制”、适合香港实际情况的基本法,咨委会作了不少努力,对基本法的一些条文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在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之前,广泛地咨询了香港民众的意见,召集了各种形式的专题研讨会,邀请各类专家公开讨论,包括专门召开过研究保障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的会议。为了让香港同胞认识基本法,作为咨委会的一员,虽然我已年逾古稀,仍然到处“跑场”,宣讲基本法,接待访客,解答港人的问题。记得还曾跑到地处半山的“盲人协会”,向该会的会员介绍基本法的制定过程和意义。失明人士对香港回归祖国的喜悦心情和建设香港、繁荣香港的热忱,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1989年后,特别是苏东剧变发生后,英方认为有机可乘,改变了在《中英联合声明》基础上同中国合作的政策。在香港回归问题上,英方节外生枝,公然单方面中止了中英外交谈判,并且由末代港督彭定康在施政报告中提出了“三违反”的政改方案。原来的关于香港最后一届立法局议员直接过渡至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直通车”方案被英方破坏。鉴于英方的行动破坏了原由双方建立起来的政制衔接的桥梁,中方决定“另起炉灶”,由人大常委会通过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着手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其后,预委会和筹委会在英方一些人及其追随者的攻击和诽谤声中成立,并开始艰巨的工作。他们在港英政府不承认、不配合、不提供任何协助的条件下,认真规划香港特区的未来。虽然会议上经常出现激烈的争论,但通过说理、沟通,最终取得了共识,实在难能可贵。

令人难忘的是负责推选临时立法会议员和推选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400名推选委员会委员产生的问题,当时对推委中“原政界人士”100个名额的分配上出现严重的分歧。有人认为只能给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4个名额。我据理力争,强调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系来自香港的各行各业,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最终争取到34个名额。

荣 获 勋 衔

香港回归祖国,普天同庆,我和全国人民一样沉浸在欢乐气氛中,就在回归后的第二天,包括我在内的12位人士又获得了特区政府颁授的大紫荆勋章。这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新勋衔制度中的最高荣誉,获得这个勋章是对我60年来为国家、为香港所作贡献的肯定,我欣然接受并将此作为今后继续努力工作的鞭策。我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个荣誉体现了主权。第一批获授勋者不少是参与过基本法草委、咨委和预委、筹委的人士,在过渡期内做了不少工作;但在以前,这类人士多数被排斥在建制之外,为港人利益努力工作却得不到承认。因此,特区政府的授勋不仅是对个人以往爱国爱港工作的表彰,也是对香港爱港、爱国人士的肯定。

7月2日上午10时,在原港督府举行了授勋仪式。特区政府几乎所有高官和临时立法会的议员都出席了观礼。陪同江泽民主席、李鹏总理参加回归庆典的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港澳办公室主任鲁平、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也出席了仪式。在庄严、简短的仪式上,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代表特区政府给我佩戴了大紫荆勋章。

1998年春节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授勋及嘉奖制度正式公布。行政长官将于每年的7月1日公布有关获奖人选,表扬香港特区卓越人士,嘉许行为英勇的人士。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授勋及嘉奖制度,大紫荆勋章为香港最高荣誉勋章。该勋章以紫荆花和五角星为图案,象征“一国两制”。勋章为18K金和纯银制作,每年颁予五至十名对香港有极大贡献及长期为香港服务的人士;荣获者可以在其中文名字后加上“大紫荆勋贤”,英文名字前则加上“The Honorable”;可以使用机场贵宾室;在特区政府的礼宾名单上排名在太平绅士之前。

其次是紫荆(金、银、铜)星章,分别以18K金、纯银和铜制成。三级勋章反映不同的贡献,其中铜紫荆星章的颁授数量最多。

再次是英勇(金、银、铜)勋章。图案有男有女,代表男女齐心、表现英勇。这种勋章授予行为英勇的市民和公务员。

还设有荣誉勋章(只设一个等级)。该种勋章将授予对社区有贡献人士或有突出表现的公务员。

另外,特区政府的授勋和嘉奖制度,还包括两种行政长官奖状:专为奖励公务员而设的公共服务奖状,专为奖励社会人士而设的社区服务奖状。

授勋名单一般由审议委员会建议。该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两位行政局成员、两位社会贤达及公务员叙用委员会主席组成。社会人士也可向各政府部门建议授勋人选,由有关部门向审议委员会提出,再向行政长官推荐人选。

在英国统治香港期间,每年都将适用于英国本土的勋衔,由港督代表英女皇授予“对香港有贡献的人士”。勋章最高等级为英帝国爵级司令勋章(KBE),以下依次为:英帝国司令勋章(CBE)、英帝国官佐勋章(OBE)、英帝国员佐勋章(MBE)、女皇警察奖章(QPM)、女皇消防奖章(QFSM)、殖民地警察奖章(CPM)等。香港政权移交后,由特区政府颁授的勋章系列理所当然地取代了英国的勋衔制度,体现了中国的主权,而香港的授勋及嘉奖制度,也异于中央政府的做法,更能够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此举将进一步鼓励600多万港人的积极性,将服务社会、贡献社会的意愿,轉化为改造社会、创造美好未来的巨大动力。

(编辑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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