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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楼市崩盘之后

点击:0时间:2018-08-17 12:14:02

李开周

唐宣宗大中十年(856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为急等钱用,卖掉了自家的房子。按照惯例,他跟买方签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合同上写道:“慈惠乡百姓沈都和,断作舍物,每尺两硕五升,准地皮尺数。算著舍椟物二十九硕五斗陆升九合五圭干湿谷米。其舍及地当日交相分付讫。”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沈都和这套房子按面积计价,每尺价值小麦两硕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家具陈设也随房子一块儿出让,价值小麦二十九硕五斗六升有余。“硕”是容量单位,跟“石”通用。唐朝一石有59.4公升,一斗是十分之一石,一升是百分之一石。按每公升小麦重1.5斤计算,唐朝一石小麦重90斤,一斗小麦重9斤,一升小麦重0.9斤。所以“两硕五升”小麦重约 180斤,按今天麦价8毛一斤去买,至少需要140元。

唐朝的“一尺”是0.09平方米,“每尺两硕五升”,说明每0.09平方米能卖140元,也就是每平方米能卖1555元。放在一千多年以前的敦煌,这房价是很高的。

不过历史不喜欢孤证,单凭这一宗交易,并不能说明敦煌的房价普遍高企,所以我还要再举个例子。

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年),同样住在慈惠乡的另一位敦煌居民陈都知卖掉了自家的宅基,换来小麦“八百五硕五斗”,即805.5石。按每石价值 140元计算,陈都知家的宅基卖了人民币112770元。那块宅基面积换算下来是大约203平方米。拿宅基总价除以宅基面积,可以得出这块宅基的单价:每平方米556元。考古报告显示,唐代敦煌民宅全是单层,容积率很低,所以当地价高达五六百元一平米的时候,房价在千元以上是完全合乎逻辑的。

我手头还有一批唐代敦煌的雇佣文书,那些文书上显示,在公元九世纪后期,不管是帮人牧马放羊,还是给人运送货物,甚至包括替人当兵在内,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都不会超过两石小麦。换言之,工薪阶层的月薪大多在300元以下。像这样的收入水平,就是一年不吃不喝,也只能挣够两三个平米。

值得庆幸的是,这样的状态并没维持多久,敦煌房价在每平米1555元这个万恶的制高点上盘旋了一会儿,很快就急转直下。套一句比较现代的说法,敦煌楼市崩盘了。

唐昭宗乾宁四年(897年),敦煌居民张义全卖房,“东西一丈三尺五寸,南北二丈二尺五寸”,只卖了小麦“五十硕”。一计算,建筑面积28平米,售 价7000元,每平米才卖250元。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年),敦煌居民曹大行跟人换房,“东西三丈五尺,南北一丈二尺”的房子,仅估价“斛斗九石”。 换言之,38平米的房子,只能卖1260元,已经降到了33元一平米。

关于敦煌房价,目前能找到的文献非常之少,暂时还弄不清刚开始房价为什么高企,后来又为什么暴跌。

不过我能确定一点:在敦煌房价暴跌之后,大唐朝廷和敦煌政府都没有出手救市。当然,唐朝没有银行,也没有房贷,那时候的中央政府压根儿不可能通过降低利率和首付来救市。

据我分析,唐朝政府之所以不救市,倒未必是因为它更能替广大购房者着想,才容许房价不断下滑的,而极有可能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当时没有专门的开发商,所谓房地产交易只是在业主之间进行的二手房买卖,而业主们作为一盘散沙,是没有能力游说政府做出救市决策的。

第二,当时房地产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领域所占的比重非常小,无论这个行业是否兴旺,都不会导致GDP下滑。

第三,当时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田赋和人头税,政府从来没有想过卖地生财,房价暴涨也好,暴跌也罢,只能影响影响地价,而影响不到政府的利益。

我把唐朝政府不救市的原因归纳为这么三条,似乎太啰嗦,其实还可以说得更简单一些,那就是救市并不能给唐朝政府带来好处。如果救市既能刺激经济增长,又能增加财政收入的话,我相信唐朝政府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决策。

标签: 敦煌 小麦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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