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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摘登)

点击:0时间:2018-09-06 17:55:32

巴特尔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稳中有忧、稳中有险,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既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又要坚定信心,科学应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九届十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扩大有效投资为重点稳定经济增长,以建设“五大基地”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以实施重大民生工程为重点保障改善民生,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全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2.2%。

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突出抓好投资。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突破瓶颈制约、调整产业结构和加强民生建设抓投资,加强交通运输体系、能源外送通道、水利枢纽工程和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五大基地”重点规划项目,有效增加农牧业、基本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等领域投资。坚持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影响的重大项目,抓好面向华北、东北、华中、华东的清洁能源输出通道及配套电源项目建设,争取电力、油气外送通道项目尽快获批。

着力扩大消费和外需。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落实鼓励消费的财税、信贷和信用消费政策,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培育流通主体,壮大流通产业。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落实稳控物价的政策措施,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拓展外需,优化进出口结构,扩大优势产品出口。

(二)推动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围绕“五大基地”建设,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抓好能源、化工基地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规模化、链条化、集群化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产业整合重组,构建产业发展新优势。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支柱产业。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传统与现代服务业并举,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集中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深入实施“宽带内蒙古”工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一批集交易、展示、仓储、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推进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旅游企业,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增强旅游文化内涵。

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认真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国家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搞好配套协作。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抓住创新驱动发展这个关键,加强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努力在更多领域实现理论与技术突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形成各类创新要素充分集聚、人才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三农三牧”工作,提高农牧业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加大农牧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种植业发展。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加强农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牧民增收。

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集体所有,依法保护农牧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农牧业经营方式创新。

全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规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和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畜产品、农畜产品地理标志评定,提升我区农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切实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坚持把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牧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公路、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示范工程,使农村牧区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

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优化调整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抓住国家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的战略机遇,加快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提升开放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完善与俄蒙在加工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经济协作,推动我区经济深度融入全国发展大局。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统筹做好农牧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依法保障农牧民对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的权利,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百姓安居工程。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提高孤儿、“三无”人员和“三民”供养标准。

大力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深入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移民工程,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和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实行精准扶贫,全面启动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大教育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加快建设适应我区经济转型和社会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抓好教育扶贫工作。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大力推进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牧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深化旗县级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老年服务产业。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公共生态产品补偿机制,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继续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

狠抓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二期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力度。加快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扩大国家森林抚育和造林补贴试点。完善草原补助奖励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强草原执法监督检查。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快培育低碳经济体系,推动碳汇交易。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绿色建筑。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及煤田火区、沉陷区治理,强化沙漠沙地、水土流失及环境综合治理。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强重点流域、行业水污染防治和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流域、区域环境安全。

(七)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积极引导和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调推进。研究制定户籍、土地、住房、基本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加快开展试点示范。

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坚持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构建以大带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新格局。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改善人居环境和质量。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切实解决城镇建设过度举债问题。加快智慧城市和社区建设,增强城镇发展内涵和综合服务功能。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认真落实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主导产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抓好“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统领城镇、产业等各级各类规划,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发展。提升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水平推进主导产业与生态保护、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协同发展。继续做好对发展基础薄弱地区的帮扶工作,加大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八)加快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和管理,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大力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和草原文化。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全面实施自治区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园和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深入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形成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

激发文化发展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文化主管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不断提升文化影响力和软实力。

(九)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增强社会组织活力。努力推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引导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彻底分开。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促进社会组织自我完善和发展。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认真开展“大接访”行动,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深入实施“平安内蒙古创建工程”,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国防教育,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屏障。

(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凡列入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重点规划的项目,除必须经国家审批的,一律实行备案制。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行政问责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责任编辑:王 丹

标签: 牧区 文化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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