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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群体生存状态调查

点击:0时间:2018-08-28 22:19:51

万海远

根据2010年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至少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他们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也通常没有身份证,被社会俗称为“黑户”。他们中大多数是超生人员,也有部分是属于弃婴、收养或领养子女,还有部分则是因为户籍办理程序的繁琐或基层部门的不作为,而被迫成为无户籍人员。因为没有户口,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社会保障,没有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机会,甚至连出行也困难重重。

2014年,我们专门就“黑户”群体的生存状态进行了田野调查。此次调查,共获得了分布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的1928个有效“黑户”个体,并利用设计好的提纲进行了访谈。总的来看,“黑户”群体普遍缺乏权利保障,心理环境较差,生存状态堪忧。由于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他们普遍收入较低,就业稳定性差,没有归属感,容易产生报复社会心理,继而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来源。

“黑户”群体知多少

调查发现,“黑户”现象非常普遍。在城市,“黑户”在大中专毕业生和流浪人员中并不鲜见,如广东和河南都有接近15%的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户口档案;而在农村,几乎每个村都有“黑户”的存在,如江西名口镇的每个村庄都有1%~2%的人,从来没有上过户口。

相比其他为社会所共知的弱势人群,“黑户”们通常不为大家所了解。他们隐匿在社会的某个角落,公众也无法直接感知到这部分群体的存在。他们无法上学,不能到正规医院看病,甚至不可能获得一份像样的工作。可以说,由户籍改革滞后和社会管理缺陷造成的“黑户”问题,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这已成为困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总体来看,形成“黑户”的原因有很多。

一、不符合政策超生型。新生儿出生后(二胎甚至三胎),经济状况困难的家庭为躲避计划生育罚款,不会及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据我们调查,这类“黑户”占到总“黑户”的50%左右。以此类推,全国至少有650万这样的“黑户”。

这种类型的黑户,一般会等到孩子上学(现在小孩读书需要户口)的时候再去上户口。除了要交各种证明,还要补交较高的罚款或社会抚养费。有些地方有规定提出,社会抚养费数额,取决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或该家庭收入的若干倍。在实际操作中,具体金额一般取决于个体的讨价还价能力,一般在3000元到5万元左右。

二、未婚生育型。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其一,一些人未达到结婚年龄就成家生育,而这按规定不可能获得结婚证和准生证,因此会导致孩子无法上户口。其二,一些人未婚先孕,但恋爱双方后来分手。而按规定,小孩出生上户口必须随父亲或者母亲,这种情况就会使得新出生的孩子难以办到户口,从而成为“黑户”。总体来看,未婚生育的“黑户”公民占到10%左右,全国至少有130万人。

这部分“黑户”群体去派出所办理户口,一般会被要求出示医学出生证明。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出生证明早就不见了;或者他们本来就是在家里出生的,根本就没有出生证明,所以要办理户口相当麻烦,而且成功办理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三、没有主动登记型。首先,小孩出生后,父母一直在外打工,留守的儿童没人管,户口也没有主动上,这类“黑户”儿童一般在5岁左右。其次,孩子出生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上户口,孩子一直到长大成人也不知道(农村以前上学不用户口),等到工作后才发现自己是“黑户”。对于符合计生要求,而只是没有主动要求申领户口的居民,占到“黑户”群体的15%,全国至少有195万人。

这部分没有户口的群体,可以直接申请补录,需要谈话材料、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证明等,证明此人确是事实存在。未满16周岁的人,还需要另一个医学出生证明,而这个证明材料不容易获得,所以很多人发现自己没有户口的时候,大都会选择等到满16周岁后,再去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

四、毕业迁移证丢失型。大中专毕业生在考取大学时,一般会将户口迁入读书所在地,毕业后由于丢失或户籍接续的原因,而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大学毕业生因档案丢失而导致的“黑户”现象,在近年有稳定增加的趋势。这种情况在2014年占到总“黑户”的15%左右,全国推算就是195万人左右。

这类群体在发现没有户口的时候,都会主动去派出所申请上户口。成功办理的可能性较大,但一般要花费半年到两年时间,而且寻找户口档案的各种信息成本、交通成本和协调成本很大,要多次不断往返学校、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等,交通差旅费要花费5000元到2万元不等。

此外,还有10%的“黑户”是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比如派出所漏登记,或户口仍在办理过程中,从而出现户口状态的真空。

“黑户”生存区域在哪里

在以前,“黑户”主要分布在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许多村民信息闭塞,几乎不与外界联系,更没有主动申领户口的意识。在我们调查走访的“黑户”群体中,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弃婴、收养或领养子女等。另外,也有部分是属于计划外生育子女,由于没有多少文化,不懂得户口还要主动申请登记,所以一个家庭中很容易产生多代都是“黑户”的现象。

云南省文山自治州31岁的刘二花就是其中的代表。在村民刘辉的带领下,我们见到了刘二花。她略带羞涩,不善言辞,不愿意跟陌生人说话。据村民刘辉介绍,刘二花小时候是引产活产婴儿,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至今也没有办理过户口和身份证。13年前她嫁给本村的智障人员后,也一直没有申领结婚证。

据同行的当地一位户籍科工作人员介绍,出发前他们也在户籍系统里进行了搜索,发现刘二花确实不在里面。而更让他吃惊的是,刘二花的两个儿子也都不在他们的户籍系统里,虽然最大的孩子明明已经12岁了。当被问及成为“黑户”的过程时,刘二花反问:“户口还需要登记,去哪儿登记?”这让我们的访谈难以继续。在回来的路上,村长告诉我们说,刘二花12岁的大儿子没有进过校门,6岁就开始跟着妈妈割草放牛,早上6点起来,吃一顿早饭就去山上割草去了,直到晚上才回来。所以,村里人一般也不太能见到这个孩子。在调查中,像这样一出生就是“黑户”的儿童并不在少数,他们因父母是“黑户”的历史原因,延续成为“黑二代”。这类群体在户籍问题的解决上更为复杂。

为了完成计划生育任务,很多地方都采用计生与罚款相结合的方法,超生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就不能办理户口。据调查,华东一些省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略高于70%,也就是说大约还有30%的超生人群,因为未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不能落户。当然,这只是发达省份的数据,在一些偏远省份,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更低,“黑户”比例更大。

由于不能办理户口,这导致有一些未缴纳罚款的超生儿、非婚生育或早婚早育未办证的孩子被送给他人,或者流入到网络送婴、卖婴的人贩子手里。相当多的“黑户”孩子被拐走后,父母也不报案,因为公安找回孩子的可能性并不大,纵然孩子找回来了,计生委罚款要钱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干脆就不报案了。在未来,这些儿童则相当程度地流落到城郊地区,因为这里的管理水平不如城市,而且黑市交易相对活跃,因此成为“黑户”儿童的常态生存地。

由于多年来“超生罚款”与“新生儿落户”捆绑成为通行的政策,从而有大量的新生儿没有户口。到目前,这部分孩子大都成年,甚至开始有了“黑二代”。在中国经济增长和人口流动管制放松的前提下,这些“黑二代”也在很大程度上流动到了城市地区,成为建筑工地、餐馆或煤矿的工人。虽然工作条件恶劣,但是在这里干活能拿工资而且不需要身份证。 图片 编辑 删除

而对于那些缺乏工作能力或者没有工作意愿的“黑户”,则倾向于滞留在城市并成为“流浪群体”。根据民政部门的一项统计,在城市流浪人员中,有20%是属于没有户籍的“黑户”群体。如河南三门峡市陕县的刘伟名,就流浪在义马市。由于没有身份证,他无法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而没有好工作就挣不到钱,挣不到钱就不能买房,买不到房他就没法落户。因此,他被迫在义马市做了一名矿工,后来由于煤矿倒闭,他就一直流浪在义马市区长达5年。

“谁动了我的户口?”

近年来,另一种形式的“黑户”正呈迅速增加的趋势,即前述的由于户籍档案交接所导致户口档案丢失成为“黑户”的现象。

一般来说,离开老家去外地读书的学生,一般会被要求把户口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而在毕业后,如果找到工作并能解决户口的,一般就迁到单位集体户;毕业后单位不能解决户口的,一般是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的,一般会被要求迁回原籍。而正是在区域间的接续过程中,不同部门的交叉衔接与不同地区对户籍政策的理解存在差异,再加上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冲突等,由此造成了大量毕业生成为“黑户”的现象。

老家来自湖北的刘全,是2008年从广州大学毕业的。当初上大学读书时,刘全把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广州越秀公安局)。毕业后,他去了苏州的一家小公司,户口迁移到苏州虎丘公安局(人才中心的所在地)。在工作3年后,刘全辞职回老家。这时,他去虎丘公安局办档案,这才了解到他的户口从越秀公安局迁出后,一直没有迁入虎丘公安局,由此变成了“黑户”。

在咨询朋友后,刘全到学校、越秀公安局、虎丘公安局查询办理。首先是去了学校,学校说先需要老家派出所开个拟接收的证明。刘全去了老家的派出所后,他们说要有新工作地的人事局介绍信才给开。所以,他只得又跑去人事局那边。人事局领导经常不在办公室,刘全跑了好几回,最后得知需要学校出具的未婚证才给开证明。而学校那边的居委会说,他的户口早就迁出去了,所以不可能给开这个证明。

最后,刘全还是通过找关系,让学校那边的居委会给破例开了个证明。然而,学校这边刚办好,老家派出所那边又说,像刘全这样的即使回老家也只能保留城镇户口。“我们这儿农业户口有分红,结果跑了大半年,最终才落下了一个自己不想要的城镇户口,没有房、没有田、没有宅基地、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

在调查过程中,一个显著的事实是,有10多个部门在一起管理户籍,这一方面使得部门分割严重、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严重,而且不同部门之间互相牵制;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规定,而且还自相矛盾,经常让居民陷入自我证明的死结中去。所以,经常出现“不同部门规定太多,甚至连管户籍的公安也搞不明白”的现象。 (据《南风窗》)

标签: 黑户 户口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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