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井喷后的综治征途
庄嘉
“城市共享单车”开辟了经济形态的新版图,不仅对化解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接驳的尴尬、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提升个人健康等诸多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更具有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还城市一片蓝天净土等重要功能。
城市共享單车的爆发式发展
根据搜狗百科、百度百科等权威搜索引擎的定义:“城市共享单车”是指单车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公交站点、地铁站点、居民区、公共服务区、商业区等区域、路段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立足于加载在传统的公共租赁自行车上的LBS技术(基于位置的服务),其不再拘泥于固定的停车桩,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用户只需通过智能手机进入单车的APP客户端,就能轻而易举地搜索到附近的共享单车,再使用二维码解锁,即可满足短途出行的需求。
根据第三方数据研究机构“比达咨询(BigData Research)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共享单车市场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6年,中国城市共享单车市场的整体用户数量实现了从245万人次到1886万人次的巨大增幅。据预测,2017年我国共享单车市场的用户规模将继续保持大幅增长的趋势,年底或达到5000万人次的用户规模”。旺盛的用户需求促使资本与市场活跃起来,城市共享单车的运营也越来越受到企业与资本的青睐。
据《研究报告》显示,“在单车企业层面,2017年以来,城市共享单车平台已经从最初的17家迅速扩大到27家,包括摩拜、ofo、永安行、小鸣单车、优拜单车、骑呗、hellobike、北京公共自行车、小蓝单车、酷骑单车等。甚至个别单车企业推出了电动自行车的共享服务项目。其中,ofo和摩拜两家企业在中国共享单车市场中的优势十分明显,ofo单车投放量最多,达到80万辆,市场占有率达51.2%;摩拜单车的投放量达到60万辆,市场占有率达40.1%”。另一方面,单车企业相继通过融资,谋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精做强。2017年2月28日,永安行宣布完成A轮融资,投资者有蚂蚁金服、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等多家机构。同年3月1日,ofo宣布完成D轮4.5亿美元的融资,此次融资由DST领投,滴滴、中信产业基金、经纬中国、Coatue、Atomico、新华联集团等多家机构跟投。另据近日平安证券研报的分析,“粗略估算,中国共享单车的市场空间大概在人民币120亿元至200亿元之间,在政府支持的背景下,利润率如果在50%,大概将有人民币60亿元至100亿元的最终利润体量”。由此可见,城市共享单车在我国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拥有广阔的深挖空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共享单车在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亦为城市和交通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诸如单车被乱停乱放、二维码乃至车身遭损毁、车身被贴小广告、遭用户私自加锁占为己有……显而易见,诸多乱象令城市共享单车深陷“管理泥潭”。
城市共享单车的管理困境
城市共享单车毕竟是新生事物,正如前阶段的“网约车”问题一样,单车企业经营模式、政府引导和监管还存在真空地带,相关监管政策亦处于空窗期,对于单车的管理存在难以落地执行的情况。就目前而言,城市共享单车主要存在三方面的管理困境:
首先,单车用户的交通安全意识与法治素养亟待提升。
当前,我国共享单车的使用人群十分广泛。单车使用的主体人群文化程度不一,特别是学生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未成年的学生通过熟人账号使用共享单车的情况较为普遍。今年3月26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天潼路浙江北路口发生的一名小学四年级男生(12岁)骑共享单车与一公交车相撞致死的案例,又将未成年人使用单车的问题推到台前。
与此同时,一些用户的法治观念淡漠,私自加锁占为己有,恶意破坏损毁车身,有悖于共享单车的设计初衷;一些用户文明用车意识低下,“哪里方便就停哪里”,胡乱占道,对交通管理造成了负面影响;一些用户不配合交通管理者的劝阻,我行我素,对交通管理者的正常执法造成了直接的阻碍……前段时间,各路媒体竞相报道的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的共享单车被屡屡损坏的案例就是例证,且多数损毁案例均未能发现肇事人。
其次,共享单车的管理规范缺位。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均对非机动车的使用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城市共享单车”不同于“传统的自行车”,在时下的监管中存在规范盲区。
一方面,虽然共享单车得益于其无桩,随借随还,然而“自由的泛滥”却促成了诸多乱象!原先引以为傲的便利,却成为新的“出行梗阻”。有的共享单车用户将单车停放在公交车站、地铁口,给乘坐公交地铁出行的市民带来不便;有的用户将单车停放在狭窄的人行道区域,导致人行道出现堵塞;有的用户将单车停在绿化带当中,影响市容市貌;还有的用户直接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甚至直接停在车行道上……这些“任性停放”的现象不仅造成了城市交通秩序的混乱,亦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据2017年1月17日人民网的报道,在南京,共享单车进驻后半个月,仅是闹市区新街口一处就有近600辆单车因违章乱停放被管理部门拖走。在成都等地,共享单车亦因占道等问题屡屡被管理部门扣押。
另一方面,针对共享单车上的二维码被损毁、车上被贴小广告、恶意破坏损毁车身等顽疾,尽管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均有原则性的规定予以规制,但是实践中,目前交通管理等职能部门对共享单车尚无明确的管理监督规定和手段,相关管理机制缺位,缺乏相应的执行措施,加上个别单车公司不作为、不重视,导致对共享单车乱象的执法难度甚大。
再次,单车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普遍不高。
现阶段,多数单车企业的管理水平仍待提升。一方面,单车企业设置的停放管理设施不完善。为了节约运营成本,部分单车企业或者忽略对单车管理的投入或者对单车投放位置规划不合理,从而导致单车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难以找到合理的单车停放区域,侧面促成了单车乱停乱放的現状。以ofo为例。ofo以“大学生创业”为主,其设立的初衷就是绿色与共享的理念,然而对于单车的经营管理乃至社会公共管理义务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当前单车企业主要通过信用分积分制度惩戒违规使用单车的用户。以摩拜单车为例。目前摩拜单车使用的是“信用分积分制度”,违规停放被举报查实的单车用户将被扣除20分的信用分,低于80分的单车用户将以100元/半小时的价格收费。然而,这种处罚力度对于违规者并不具有震慑力,哪怕单车企业扣完违规用户的信用分,违规使用者无非另注册一家共享单车公司,甚至不使用共享单车即可!
城市共享单车的科学管理,任重而道远
一方面单车用户的素质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也需要顶层设计者及执行部门在共享单车的科学管理层面画好蓝图,创新管理思维。要督促单车企业完善对共享单车的有效管控,开发可行方式对车辆的使用、停放进行有效监督,从而有效应对共享单车所带来的城市管理难题。
针对目前城市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难点,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入:
首先,从监管部门考量,应加快制定“城市共享单车”的法规性管理办法。鉴于“共享单车”有可能成为未来人民群众普遍的新型出行方式,监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立法调研程序,深入研究管理办法,尽早形成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甚至报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的法律。可喜的是,目前已经有部分省、市启动了“城市共享单车”的法规性管理办法的制定程序。比如,2016年12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文件,对共享单车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性要求,如要求单车企业应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并且应按照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本地注册用户量、车辆规模和分布信息、车辆使用频率、车辆运行等数据。2017年3月17日,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起草的《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将“多次违规违约的使用者”列入“黑名单”。同样的,近日上海市交通委正会同多部门制定了《上海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目前初稿已经形成,2017年年内即将出台。由此可见,通过制定“城市共享单车”的法规性管理办法,令共享单车监管“出师有名”是当务之急!
其次,针对单车用户,应建立健全“城市共享单车用户”的诚信管理平台与信用惩戒机制。诚然,越是“共享的经济”,越应该是“诚信的经济”,共享的程度越高,对诚信的要求亦越高!据此,建立健全“城市共享单车用户”的诚信管理平台尤为重要。鉴于目前“城市共享单车”采用实名认证的方式,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部门完全可以探索建立“城市共享单车用户”的信用信息通报机制,在警务平台中建立与单车公司相关联的“共享单车用户诚信管理平台”,由交警部门将做出的警告和处罚录入至平台中,由单车公司针对用户的违法情况和违法次数,采取降低用户信用分、提高用车费、纳入黑名单等措施,促使用户依法规范使用共享单车。正如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所言,“对于乱停放、毁坏共享单车的行为,要和个人信用挂钩才行,必须要让广大用户看到违法的代价”。
另一方面,虽然部分单车企业(如摩拜)已经设立了针对违规使用单车行为的用户信用惩戒罚则,对安装私锁、私自移车的用户的信用分作清零处理,并大幅度地提高信用分较低者的单车使用费,然而令人唏嘘的是该信用惩戒罚则未能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即违规用户的情况仅由单车企业内部掌握。这样一来,信用惩戒罚则的约束力和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就目前而言,笔者认为单车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针对违规用户的信用惩戒机制,发挥大数据共享的价值,通过“互联网+”彻底改变当前信用信息过于封闭的情况,实现单车企业与监管部门、银行、电商平台、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并通过综合分析评判信用数据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由此,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不仅将提高使用单车的经济成本,更会令其在申请贷款、信用卡方面的难度增加……如此一来,信用惩戒机制犹如一双无形的手,涵盖了违规用户的主要社交行为,从而达成更强烈的震慑效果。违规使用单车的用户自然将更加珍惜自己的“单车信用值”,不敢再肆意妄为地违规使用共享单车!
再次,就单车企业而言,应完善共享单车的运营管理规范,提高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正如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所言,“共享单车理念接地气、合民意、符国情,单车企业不仅从事的是经营行为,更应把自己的经营理念和着力解决民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等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就目前而言,单车企业应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协作,借助大数据平台的共享机制,从单车的GPS定位获取的使用数据,并根据相应的数据,制定共享单车的合理投放区域及数量,规范停放区域的设置,并由单车公司的专人负责划区车辆的调配事宜,避免投放车辆过剩的情况,确保投放车辆的充足以及合理。同时,单车企业也可以依托相应的数据,适时提醒单车用户规范用车,提供停车参考建议。这恰恰验证了摩拜单车CEO王晓峰的话“要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用新的技术与数据推进共享单车的发展与管理”。
当然,新技术与大数据应用于单车管理仍然需要时间。但是单车企业与政府的合作态度却可以先行先试。在这点上,上海无疑已经走出了第一步。2017年3月23日,国内首个共享自行车团体标准(《共享自行车产品标准》和《共享自行车服务标准》)在上海编制完成,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有望在5月底正式实施。这个团体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包括摩拜、ofo在内的多家企业都参与了编制。该标准要求共享单车的使用者需要年满12岁,共享单车的出厂质量也要比现行的自行车国家标准严格,而且连续使用三年即强制报废。根据这个标准,共享单车须配备GPS卫星定位装置。下一步,上海将把“马路上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成“电子围栏”,单车用户只有将车辆停放在“电子围栏”里才能上锁还车。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认为,“对于‘互联网+交通出行的创新方式,例如城市共享单车,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规范和指导,单车企业要承担管理责任,公众也要文明出行,从而共同促进共享单车的良性发展”。
当然,城市共享单车的合作共治或许有一个漫长的实现过程,但这绝非空中楼阁!共享单车综合管理的征途才刚刚开始,任重而道远!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