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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域下人民政协功能的完善

点击:0时间:2018-09-03 13:53:02

邹卫中++钟瑞华++孙柏瑜

[摘 要]人民政协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迁是一种客观趋势,表现为功能扩大、功能转换或功能缩小。网络

的发展推动了政治生活民主化,网络与人民政协具有目的契合性和功能相通性的关联,但网络环境下人民政协功能的制约因素约束了人民政协功能的范围和效力。通过网络吸纳民意、利用社会组织和网络社群拓展社情民意、创造网络协商联合体、增强政协科学化和网络化、释放协商信息、培育提案,可以促进人民政协功能在网络社会的拓展。

[关键词]互联网;人民政协;政协功能

[中图分类号] D6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8487(2015)07-0032-07

[收稿日期]2015-04-1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研究”(13&ZD03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研究项目“自由与控制:网络民主的困境及其出路”(14YJCZH237)。

[作者简介]邹卫中,男,中共中央编译局博士后,常州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讲师,主要从事协商民主理论研究;钟瑞华,男,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统战理论研究;孙柏瑜,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统战(群工)部巡视员,主要从事机关统战工作研究。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明要进一步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网络协商新形式,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网络信息通信技术在个体间的扩散,网络为人民政协功能的发挥创造了新的方式,拓宽了人民政协功能的渠道。人民政协利用网络可以更好地实践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有利于正确处理和协调各种不同的社会利益和矛盾。如何将网络的民主功能与制度化的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逐渐融通,完善人民政协功能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成为人民政协自身改革的重要内容。只有对人民政协功能进行适当的发展,才有可能使人民政协发挥它在中国政治体系和网络社会中应有的政治和社会作用。

一、人民政协功能的定位和历史变迁

当前,人民政协功能的定位在制度规范上处于缺失状态[1]。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政治体制内重要政治机构,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无论在中国《宪法》,还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是其他中共中央规范性文件中,都没有明确地规定人民政协功能的含义和范围。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民政协功能的拓展产生了制约作用。

虽然人民政协功能没有在制度规范上作出规定,但人民政协功能是客观实在地存在着的,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随着国家政治体系的完善、政治制度的建设,以及党、国家与社会三者关系的深刻变化与调整,而不断进行功能调适。

人民政协功能的变迁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1954年,是人民政协的功能扩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1949年9月29日,人民政协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行使了制定临时宪法的权力,组建了新政权。新政权建立后,人民政协协助政府筹备和完成了全国人大的召开,审议了新中国的相关法案和制度制定,奠定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宪政基础。这一阶段人民政协功能主要体现为政治决策功能和团结功能。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78年,是人民政协功能的功能转换和功能缩小。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政协的主要政治任务是调整阶级关系,改造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帮助各界人民进行自我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内部的大团结和凝聚力。这样,人民政协功能由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职权和统一战线组织的统战功能转变为团结民主的单一功能[2]。这一阶段人民政协功能主要体现为改造和团结功能。第三个阶段从1978年至2002年,人民政协功能侧重于吸纳整合功能。改革开放以来至2002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社会结构不断分化,产生了新的具有独立利益诉求的各种社会阶层、组织和力量。人民政协通过吸纳这些社会新生因素和力量,并对其进行合理整合,促进了社会组织与政治体系的互动、融合和团结,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有序性和一体化。第四阶段从2002年至今。在这一阶段,学者们认为人民政协在国家事务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同和国际关注,但人民政协功能的开发和发展相对社会发展却显得较为滞后,存在较大差距。具体来看,学者关于现阶段人民政协功能的概括分为以下四类:(1)四项功能:团结功能、咨政功能、监督功能和民意功能[3];(2)三项功能:团结合作、民主监督和服务大局[4];(3)七项功能:政治参与功能、团结合作功能、利益表达功能、决策咨询功能、民主监督功能、协调社会关系功能、政治社会化功能等七项[5]。(4)十二项功能:从整个政治体系的视野来审视人民政协的功能,把人民政协的功能分为一般功能和特殊功能两大类。一般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精英回应功能、协商领导功能和体系维持功能。在这三个一般功能的基础上细分为九项特殊功能:政治吸纳功能、回应性功能、咨询性功能、领导性功能、协商性功能、监督性功能、合法性功能、同意性功能和解除压力功能[6]。

此外,有学者对现阶段人民政协功能作了间接说明。孙瑞华认为,人民政协功能发挥过程中存在着参政议政功能过剩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功能不足的问题[7] 。马利提出人民政协功能的保障和实现机制:吸纳传导机制、咨询问政机制、利益表达机制、监督质询机制和协调平衡机制[8]。

尽管人民政协功能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定位还没有明确,导致我们对人民政协功能的界定面临许多问题,出现较多的分歧,但我们从人民政协功能的变迁和人民政协功能界定的不同观点中增强了对人民政协功能定位的认识。第一,人民政协功能应与其所处的社会政治生活的变化密切相结合,与人民政协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相适应;第二,人民政协功能应与其他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功能相协调,体现人民政协功能的整合性;第三,人民政协功能应鲜明体现自身工作的重点及其特殊性;第四,人民政协功能应与其职能相区分[9] 。这为我们继续开发、发掘和建设人民政协功能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二、网络时代人民政协功能的现状及其制约因素

(一)网络与人民政协的关联

网络与人民政协在实践结构上不具有同构性,在社会制度属性上也不具有同质性,但二者都可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公共空间和有力形式,二者存在目的契合性和功能相通性方面的共通特征,具有直接关联性。在社会多元利益分化的格局之下,网络空间的社会协商越来越普遍,与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之间的互动融通效应日益明显。

1.目的的契合性

随着个体间网络信息技术的扩散,人们可以便捷地利用互联网参与公共事务。互联网提供了一个没有边界的横向联系网络平台,以及一个没有中心的意见表达工具,渗透进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类社会正在从纵向的分层社会走向横向的网络结构,网络信息环境正在削弱或是瓦解传统科层组织机构对政治信息及其传播的统治力。

在中国,网络公共论坛、网络问政、微政协等都成为民主协商的具体形式,是促进社会自治和国家与社会沟通合作的多元民主活动、对话平台和整合机制[10]。越来越多的各级人民政协通过政务微博、政务等虚拟办公室来与公民进行政治沟通。这种做法已经有效地吸引了广大公民的参与,使得政府官员或是职能部门可以通过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社交网络与公民进行公共问题的讨论。虽然我们无法预测互联网信息技术能否使政府部门的组织架构发生改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确实提供了国家与社会协商互动交流的新模式,与人民政协一样,成为政治民主和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为实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建设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2.功能的相通性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日益改善和弥补现行的代议制民主存在的不足,增强公众民主参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政协和政府职能部门利用互联网建立政治参与的新渠道,使公众可以方便地利用互联网来参与公共事务,参加公共事务的商议和决策,能够克服公众普遍存在的政治参与不足和政治参与冷漠现象,深化公众与政府或代表的密切联系,提升民主协商的效果。

网络与人民政协的功能的相通性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网络与人民政协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技术工具。网络政治参与具有直接民主的特点,强调更多数人的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人民政协是选举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这两种民主技术是人类在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积极文明成果,是人们对民主政治不断追求的集中体现。第二,网络与人民政协是实践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协调多元利益的有效机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实现在大规模社会进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民主协商,为公民提供了广阔的公共空间和较为平等的对话协商机会。人民政协则采用了更为丰富的民主协商形式,如双周协商座谈会、月度协商、界别协商、专题协商,等等。这些协商渠道增强了民主的实效性,有利于实现大多数人的利益。第三,建构社会资本,增进团结合作。社会资本的强弱状况反映社会的信任水平,能够决定社会成员之间的合作深度、合作范围、合作成本和合作方式。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越强,这个社会信任程度就越高,信任范围越普遍,社会发展也越趋向和谐稳定和合作团结。互联网扩大了公民的横向联系,便于信息共享和持续互动。使用互联网会使更多的人变得活跃,有更为强烈的参加公共事务的意愿,可以增进社会信任和政治满意度[11](P210-213)。网络社区是一种新的共同体形式,社区内的关系是支持性的,从而可以作为现实社会活动的补充[12](P149-159)。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通过政协委员反映人民对社会重要问题的关切,表达群体和公共利益的诉求,获得人民的赞同和支持,有利于增进社会资本,推动发展社会成员的信任团结。第四,两者都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公共领域。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性的空间,以非线性的超文本为对话交往的载体,克服和避免了许多影响传统公共领域形成的障碍,为公众在网络上提供了广泛的自由表达空间,可以创建一个具有去中心化、平等、理性等特点的网络公共领域。温州动车事件和陕西“表叔”事件等,充分表现了网络公共领域议程设置和对话协商的作用。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活动具有鲜明的“场域”的特征,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现场域,具有极强的政治性与表意性,表现出强政治公共领域的特性。

(二)网络环境下人民政协功能的现状

网络与人民政协具有相通性,那么两者是否在同步发展,有必要对网络环境下人民政协功能的状况作一个评价。正确评价人民政协功能的状态对推进人民政协功能的建设、开发和完善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学界对人民政协功能状态作较为系统的评价的成果很少。全国政协“马工程”课题中的“人民政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课题组对广东、山东、天津、湖北、黑龙江等地的人民政协工作进行调研,深入地了解了人民政协功能的实现状况,初步形成对人民政协功能状况的整体评价。课题组认为,人民政协功能在稳步推进、逐渐完善,但工作机制化的程度还普遍不高,整体水平滞后于其他政治领域的发展,通过制度机制的局部调整可以解决人民政协功能发挥存在的问题。具体来看,人民政协的政治参与功能正在持续加强,呈现出不断完善的制度化的趋势;各地政协都能积极发挥团结功能;利益表达功能相对比较落后,代表基层利益的提案较少,关注弱势群体特别是贫困群体利益的提案更少;决策咨询功能出现创新;民主监督功能的内容广泛性是其优点,但缺乏制度化和可操作性,导致效果较差;协调关系功能总体状态良好,但侧重于协商“上层”社会关系;人民政协普遍对其政治社会化的功能认识不足[13]。

网络社会的崛起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变化,网络与人民政协具有高度的关联性,我们可以参考网络社会理论和前文所述的人民政协功能,将人民政协功能置于网络环境中进行评价。

第一,民意功能尚未向网络空间充分拓展。2015年安徽省创新政治协商管理形式,实行“党委政府政协联动、网络管理协商活动、确保协商‘开花结果”[14]的举措。该举措将党委和政府、政协进行有效衔接,增强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规范性、制度性,强化了人民政协咨政议政的实效。但是,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侧重于政治机关和少数社会精英,在增进政治体制内公共领域的政治协商的同时,并没有将人民政协的对话协商延伸到“下层”网络社会协商领域,导致与公众在网络空间的社会协商发育不良,互动不足,不能很好地通过网络社会协商吸纳民意,影响人民政协民意功能的发挥。

第二,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公众及政协委员之间信息流动和互动协商还不够充分。信息的充分流动和良好的互动协商是民主协商意识、作风和精神树立和养成的必要条件。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形式,具有浓厚的协商氛围,但也存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政协机构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不够密切、政协委员与公众的联系较少、政治协商实效性不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人民政协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精神的充分发挥,需要通过在网络空间释放充分的信息资源和形成对称性的互动协商,使政协委员能够提高他们掌握复杂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人民政协利用网络发挥民主监督功能的程度不够。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民政协功能存在明显的分化和不均衡,经历了民主监督功能不断衰减和咨政议事功能不断提升的历程。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侧重于协商,而对其民主监督功能的贯彻不够规范和严格。2009年9月20日,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提出了要“积极探索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成效”。目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督范围较为狭窄、监督对象层次低、监督手段和形式单一、监督过程和效果流于形式等。其实,网络作为监督平台已经被一些政府部门使用,如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网络上设置举报平台,2013年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主流新媒体在其他首页开设了网络监督专区。

第四,人民政协的咨政功能有待增强和提升。咨政是人民政协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其他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积极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2005年,中共中央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规定,“三个参与”,即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是各民主党派咨政的基本点[15]。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政协咨政的功能受到了束缚和限制,没有发挥理想的效果。

(三)人民政协功能的制约因素

1.人民政协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科学化水平不能很好匹配网络社会的发展

人民政协机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是提升人民政协的工作水平,增强人民政协功能的重要的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长期以来,人民政协领导成员组成中有不少是从党委、政府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年龄偏大的官员。这导致政协的知识结构和使用先进技术的能力与我国民主政治的推进不相匹配。随着网络社会协商规模的扩大,对政协委员进行民主协商的能力的要求就越高。网络社会协商超越了传统公共领域的界限,其运作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政治体制内的政治协商。这客观上对政协委员的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信息的收集、加工、分析和处理能力、判断决策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一定阶段,政协委员自身的网络技术能力上的局限将会成为人民政协功能进一步发挥的瓶颈。

2.观念上的约束使得人民政协没有充分利用网络民主的作用

这方面的约束在民主监督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民主基础上的监督,是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利用网络民主加强政协的民主监督有利于维护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当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人民政协对网络民主监督的意识淡薄,政协委员在网络民主监督方面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担当的职责,甚至于存在“监督无效论”以及“说不说都一样”的错误观念。

3.政协机构网络自我封闭化

2015年广东省政协召开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工作座谈会,强调建设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的重要阵地,各级政协领导要带头研究确定平台栏目设置、带头研究选定协商主题、带头上网发帖跟帖、带头与特约评论员定期座谈、带头检查解决问题,确保“委员之家”建设上水平,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中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委员之家”必须使用本级政协提供的帐户和密码才能进行访问,这阻碍了群众与政协委员直接交流。有的政协网站设置有“在线访谈”栏目,但在实际操作上“在线访谈”的议程基本上由政协设立,过程缺乏与公众的互动对话的机会,网民提的意见没有实时动态地出现在访谈内容中。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访谈就是把政协协商的场所复制到网络而已,削弱了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功能。

4.公众网络表达的非理性

政协委员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如委员博客、微政协等,来发布自己的提案选题和相关内容,与公众在网络上交流,征求意见。一般来说,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表达是理性的,可以就相关议题展开讨论,但也有少数人利用网络煽动公众的不良情绪,排斥弱势群体的声音,影响网络民主协商的有序进行。

5.政协委员的协商能力不足

对于普通公众来说,过分强调协商能力的要求,可能会使他们之中的弱势群体处于不利的地位。比如说,老年人缺乏使用互联网的技能,这往往导致他们难以被网络协商所包容。但是,对于政协委员则恰恰相反,协商能力是政协处理问题、开展工作最基本的条件和原则,是政协组织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最鲜明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行为模式。目前,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实践中,政协委员大多是各个界别的社会精英。作为社会精英,他们可能都具备良好的辩证批判能力、政治认知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团结合作能力、协商表达能力。但是,协商者大多是兼职委员,缺少搜集协商议题的主动性和机会,更缺少对相关问题的深思熟虑和对问题的创新性解决能力等。而这些正是政协委员进行协商所要求的最重要的能力。

6.网民的非政治化倾向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有机会接触互联网,但即使是非社会精英,甚至是一些下层社会成员并不是为政治目的而上网。大多数网民网络冲浪时首要关心的是娱乐类的内容,而不是有关理性辩论方面的内容,后者正是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得以生长的重要基础。

三、网络条件下人民政协功能完善的策略选择

(一)利用各种网络形式增强人民政协的咨政功能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在传统媒介中,要求把居住在远处的所有的参与者集中到一个地方商讨公共事务是十分困难的。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人们在权衡自己的成本—收益计算时,如果成本太高,将不会参加协商。而且,许多人往往也会出于搭便车心理,希望别人来代表自己的利益诉求,从而使自己坐享其成。

在网络环境下,在开始正式政治协商之前,政治委员可以利用网络良好的包容性和可接入性,通过网络博客、网络政治性论坛、电子邮件、网络签名等网络形式就各种政治议程进行广泛信息交流和讨论,从而更多地了解议题并充分掌握相关信息,成为有潜力的协商“专家”和“演讲家”,最大限度地缩小协商者间协商能力的差异。这有利于增强政协委员的参政意识,提高自身的参政技能,更好地提供更具独立性的、合理性的意见与建议,为公共机关决策提供信息理由和正当性说明。因此,人民政协需要重视网络的作用,激发和吸纳蕴藏在网络社会之中的民意,增强政治协商的科学性和慎思性,提升人民政协咨政功能。

(二)创造合作协商的网络协商联合体,增进人民政协的团结整合功能

在组织的角度上看,政府组织、政党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当代中国社会整合的三种形式和途径。作为公权力最重要的主体,政府组织对社会生活实行全面控制和整合。在行政权力的作用下,中国实现了程度化相当高的社会一体化和社会整合水平,但是过度依赖这种整合方式,可能产生社会的封闭,导致抑制社会互动和发展的活力。政党组织,特别是民主党派,也是社会整合的重要的政治组织力量。但是,在组织架构上,民主党派在基层社会的力量比较薄弱和分散,并且民主党派的权威主要集中于中央层级,因此政党组织(民主党派)的社会整合功能的发挥受到较大影响。社会组织通过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服务,在政党和政府服务社会不全面、不到位的地方,发挥其社会整合和表达功能,可以增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但是,由于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社会整合的难度日益扩大,社会组织难以包容公众日益增强的意愿表达和政治参与诉求。

实际上,差异性和多元性是进行民主协商活动的前提性条件,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在人民政协的主持下,联合政府职能部门与公众,组成网络协商联合体,使具有不同偏好的参与者融合在统一的网络话语空间之内,为彼此之间互动交流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在环境。网络协商联合体作为一种动态开放系统,其作用和影响具有很强的渗透性,使协商边界拓展到不同地域的文化和行业之中,突破政治精英垄断话语表达的局面。公民不再像以往一样只是作为政治协商过程中的旁观者,通过各种媒介阅读正在协商或协商完成后的文字或视频录播。网络社会协商则可以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构互动交流的开放平台,包容各社会阶层之间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和差异化,让公众充分表达意见和利益诉求。公民获得了更多的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各类观点在网络空间横向叠加,交叉扩展,进一步提升了协商实效。更重要的是,人民政协通过主持网络社会协商,可以引导网络社会协商形成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民意上达政府相关部门,下通社会各界,为政权机关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有助于克服因信息的不完全对称和缺乏流动导致的政策盲点和政策偏差,促进社会的有机团结,推进社会整合和社会和谐进程。

(三)利用社会组织和网络社群拓展社情民意的范围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有社会组织56.1万个,其中社会团体9.4万个,基金会37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6.4万个[17]。如此规模的社会组织联系着广泛的群众,是各阶层和团体的权益的代表。网络社群实际上是一种松散的个人集合体,它是一定数量的、有相似兴趣或目的的人们在网络空间自发开展讨论,并有可能进行网下活动的集合体。以西祠胡同网站为例,2011年是它较为昌盛的时期,有注册的网络社群达到83万个之多,会员从几十到上万人不等,其中较有影响力和活跃度的网络社群有5万个左右,涵盖公益维权、环保、志愿服务等方面。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社会组织和网络社群参与社会协商,成为社会协商的重要载体,体现人民政协不断扩大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助于人民政协充分团结各方面的活跃力量。社会组织和网络社群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愿较强,蕴含着含金量很高的民智和诸多真知灼见,以及一些极具前瞻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是人民政协提升咨政水平的宝贵资源。人民政协可以利用社会组织网站的专业特点和网络社群的参与积极性,通过建立“全国(地方)政策论坛”、开设博客栏目、设置论坛议题、组织网民评论等形式,就某些社会公共事务征集社情民意,开展网络议事或专题网络协商,使社会组织和网络社群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社会治理的有益力量。

(四)释放更加充分透明的信息,增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将民主监督列为人民政协的三大主要职能之一。但在人民政协工作中,人民政协对执政党和政府的监督是软性监督,主要是以谘议的方式进行。目前政协民主监督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从知情、沟通到反馈的工作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民主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缺乏横向合作,甚至出现政协委员与单位领导双重身份的重叠,导致自己提出的意见建议由自己办的现象。这些都影响了民主监督功能的有效开展。由于民主监督功能的实际效能不足,致使这一职能一直不能有效地履行,导致其作用降低。

网络社会协商中政治参与者的关系更为平等,为人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一个优质高效的平台,将政协的民主监督与网络社会协商的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可增强民主监督的效力。例如,将重点提案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委员、网民对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提案承办部门,有利于承办部门提高办理提案的质量。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将承办部门的办复情况在网上公布,接受委员、网民的监督。

(五)提前培育提案,提升提案质量

在网络平台征集提案议题,激发公众对提案的关注。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层层筛选参考题目。网络协商待定提案选题,进一步增强提案的针对性,丰富提案的细节使之具有可操作性。针对待定的参考提案选题,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走访。在政协会议召开前,政协委员可将部分议题通过网络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能够通过沟通互动获得解决的议题将不必要再形成正式提案提交。这样经过三轮的筛选,最终确定并撰写出要提交政协讨论的提案。经过在线上和线下培育提案,使最终形成的提案在内容结构上表现为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总体上可以提升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网络在人民政协工作中的运用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网络通讯信息技术的要求和当代中国政治实践的诉求,可以增强人民政协功能,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促进政协与社会的互动,培育政协委员的公共精神。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防止它的负面因素对人民政协的影响,客观对待网络协商过程中公民协商能力的有限性所带来的协商效应低下,防止网络社群参与者的激进和极端的观点阻碍社会共识的达成和协商过程被少数社会精英操纵。总之,网络为人民政协组织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次历史性的机遇,网络条件下人民政协功能的建设和完善,是为了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是要改变人民政协的性质。

注释:

①2012年12月,郑万通将“团结功能”表述为“统战功能”,并将人民政协四大功能的顺序调整为统战功能、咨政功能、民意功能、监督功能。参见郑万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人民政协功能研究[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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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天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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